每日经济新闻
首发快讯

每经网首页 > 首发快讯 > 正文

交通运输部:减并港口收费项目 定向降低沿海港口引航费

2022-03-02 14:26:11

每经AI快讯,3月2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发布减并港口收费等有关事项,取消港口设施保安费的政府定价,将其纳入港口作业包干费作为子项,该子项收费标准不得高于原收费标准。深圳港、湄洲湾港、日照港、锦州港,降低引航(移泊)费基准费率15%,上海港、宁波舟山港、大连港、唐山港、青岛港、连云港、湛江港、福州港、防城港、威海港、黄骅港、烟台港、厦门港、泉州港,降低引航(移泊)费基准费率10%。(交通运输部网站)

责编 尹华禄

特别提醒:如果我们使用了您的图片,请作者与本站联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欢迎关注每日经济新闻APP

每经经济新闻官方APP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