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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人社厅回应“浙江大学生创业失败代偿贷款”:代偿后原则上要予以追偿

2022-02-18 15:40:26

每经AI快讯,2月18日,浙江人社厅回应“浙江大学生创业失败代偿贷款”:在实施办法中明确了追偿和核销机制,代偿后原则上要予以追偿,但对实在没有能力予以偿还的,按规定程序经审批后从创业担保基金中核销。

注:昨日,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该省大学生创业支持政策时表示,“大学生创业失败,贷款10万元以下的由政府全额代偿,贷款10万以上的部分由政府代偿80%”。

责编 尹华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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