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2-09 16:34:07
日前,广东省人民政府原副秘书长曹达华(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由中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中山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6年至2021年,被告人曹达华利用担任南方建筑置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广东南粤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的职务便利,为其他个人或公司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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