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2-08 12:07:47
近日,安徽省政府发布《安徽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明确对医保基金实施全口径监管。办法将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在参保缴费时,不得有下列行为:不按规定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缴费或者变更手续;财务会计报表不真实,瞒报、少报职工工资总额或者参保人员信息;出具虚假劳动人事关系证明;截留或者挪用参保人员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安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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