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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共有产权住房取得个人份额3年内不得转让

2022-01-25 12:32:25

每经AI快讯,1月25日,澎湃新闻从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获悉,《东莞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第一次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显示,承购人取得共有产权住房个人份额在一定年限内(参照东莞市商品住房限售政策执行,目前为3年),除特殊情况(包括承购人及其配偶和共同生活子女因购买、继承、受赠等方式取得其他住房,或承购人因债务、违反合同有关约定等情况导致共有产权住房被法院强制执行的)外不可以任何形式转让。(澎湃新闻)

责编 尹华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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