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09 09:58:32
每经讯,据启信宝,新三板创新层公司天力锂能(833757)新增一则裁判文书--无锡市明杨新能源有限公司、天力锂能非诉财产保全审查非诉保全审查裁定书,案号是(2021)苏0205财保98号。文书落款日期为2021年11月4日,公布日为2021年12月30日。
据裁判文书,被申请人天力锂能与申请人无锡市明杨新能源有限公司,涉财产保全一案,已由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审理完毕,审理结果为:冻结天力锂能的银行存款550万元,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申请人应当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院将解除上述财产保全。 上述保全措施中,对银行账户的冻结期限为一年,对车辆查封的期限为二年,对不动产查封的期限为三年,申请人应当在期限届满前十日内书面向本院申请续封或续冻,逾期未申请的,查封、冻结措施的效力期限届满自动消灭。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记者 汤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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