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06 21:55:00
每经讯,据启信宝,新三板创新层公司科德科技(838020)新增一则裁判文书--科德科技、江苏卡威汽车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案号是(2021)粤0606民初21416号。文书落款日期为2021年9月16日,公布日为2021年12月29日。
据裁判文书,原告科德科技与被告江苏卡威汽车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由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审理完毕,审理结果为:一、被告江苏卡威汽车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科德科技支付货款142950.22元及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法:以142950.22元为本金,从2020年12月1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计算逾期付款的违约损失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科德科技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1631.1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科德科技负担35.72元,由被告江苏卡威汽车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担1595.38元并迳向原告科德科技支付,本院不作收退。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记者 汤辉)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与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使用前核实。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如需转载请与《每日经济新闻》报社联系。
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报社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读者热线:4008890008
特别提醒:如果我们使用了您的图片,请作者与本站联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欢迎关注每日经济新闻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