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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日起!嘉兴进一步放开迁移落户条件

2022-01-06 16:23:36

每经AI快讯,1月6日,记者从嘉兴公安部门获悉,2022年2月1日起,嘉兴市将进一步放开全市户口迁移落户条件。放宽租赁落户条件。对租赁嘉兴城区(城镇)商品住房申请落户的人员,落户条件中居住时间、范围从在市本级或同一县(市)范围内已连续居住3年及以上调整为在本市范围内已连续居住1年及以上,且在现租赁商品住房连续居住满6个月及以上。实行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对落户中涉及《浙江省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条件的,嘉兴市各县(市、区)公安机关登记的居住时间在全市范围累计互认,签发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在全市范围互认。(浙江新闻客户端)

责编 胡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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