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2022-01-05 15:22:14
每经AI快讯,有投资者在投资者互动平台提问:请问董秘,袁宜恩一直是公司的副总和核心技术人员,但是他一直为一家叫福建鸿燕化工有限公司的提供化工方面的专利,与一名人民法院的失信被执行人陆享鸿同为多项专利的发明人,同时还是该公司的股东。请问董秘,这是贵公司授意的行为,还是他的个人行为?此是否对公司的技术专利、技术秘密等有重大影响?是否构成竞业限制、同业竞争等?
保立佳(301037.SZ)1月5日在投资者互动平台表示,经公司查询,福建鸿燕化工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纤维素酯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业务,与公司主营水性丙烯酸乳液属于不同领域。公司副总经理袁宜恩先生为福建鸿燕化工有限公司提供的专利主要与纤维素酯相关,和其在本公司的工作内容不相关。提供专利系其个人行为,该事项对公司的技术专利和技术秘密不构成重大影响,也不构成竞业限制和同业竞争。
(记者 易启江)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与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使用前核实。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如需转载请与《每日经济新闻》报社联系。
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报社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读者热线:4008890008
特别提醒:如果我们使用了您的图片,请作者与本站联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欢迎关注每日经济新闻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