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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创新层公司帕特尔新增裁判文书 案由系买卖合同纠纷,案号(2021)浙0212民初14364号

2022-01-04 21:46:19

每经讯,据启信宝,新三板创新层公司帕特尔(830776)新增一则裁判文书--帕特尔、宁波巨神制泵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案号是(2021)浙0212民初14364号。文书落款日期为2021年10月29日,公布日为2021年12月27日。

据裁判文书,原告帕特尔与被告宁波巨神制泵实业有限公司,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由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审理完毕,审理结果为:被告宁波巨神制泵实业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帕特尔价款43000元,并以43000元为基数支付自2021年8月31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计算其实际付款之日止的逾期付款损失,在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履行完毕。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及相关司法解释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加倍部分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 案件受理费875元,减半收取437.50元,由被告宁波巨神制泵实业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记者 汤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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