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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股票等独资合伙企业一律查账征税

每日经济新闻 2022-01-03 23:09:02

每经记者 张怀水    每经编辑 陈旭    

2021年最后一天,资本圈被一条财政部的消息刷屏了!

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权益性投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称,自2022年1月1日起,持有股权、股票、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等权益性投资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下简称独资合伙企业),一律适用查账征收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金融研究中心主任赵全厚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长期以来对中小企业征税实行查账征收、核定征收、定期定额等方式。但针对小微企业,比如常见的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这类非法人企业,由于其没有建账能力,会计核算不健全,所以采取了核定征收的政策。

堵住税收流失漏洞

《公告》指出,独资合伙企业应自持有上述权益性投资之日起30日内,主动向税务机关报送持有权益性投资的情况;公告实施前独资合伙企业已持有权益性投资的,应当在2022年1月30日前向税务机关报送持有权益性投资的情况。税务机关接到核定征收独资合伙企业报送持有权益性投资情况的,调整其征收方式为查账征收。

赵全厚对记者表示,采用查账征收的方式,首先是堵住税收流失漏洞,斩断高收入人群违规避税的渠道。过去,独资合伙企业一般采用核定征收,本身就大大减轻了税收负担,而一般像股权转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数额非常大,这种情况下再享受核定征收的政策,显然不利于税收公平,不利于调节高收入人群的收入分配。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梳理发现,在2021年11月22日,杭州市税务局曝光的朱宸慧(微博ID:雪梨Cherie)、林珊珊(微博ID:林珊珊_Sunny)两名网络主播偷逃税款案件中,两名网络主播均通过成立个人独资企业,虚构业务把从有关企业取得的个人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转换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

公开报道指出,朱宸慧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设立北海宸汐营销策划中心、北海瑞宸营销策划中心、上海豆梓麻营销策划中心、上海皇桑营销策划中心、宜春市宜阳新区豆梓麻营销服务中心、宜春市宜阳新区黄桑营销服务中心等个人独资企业,虚构业务把从有关企业取得的个人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8445.61万元,转换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偷逃个人所得税3036.95万元。

北京智方圆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冬生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个人劳务所得和经营所得在个人所得税法里是两类不同的所得,将个人劳务所得转换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是否涉嫌违法,关键看是如何转换的。在转换过程中如果涉及虚构交易和虚假申报,那就有违法事实。

空壳公司税负将显著提高

核定征收税款是指由于纳税人的会计账簿不健全,资料残缺难以查账,或者其他原因难以准确确定纳税人应纳税额时,由税务机关采用合理的方法依法核定纳税人应纳税款的一种征收方式,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收入额×应税所得率,应纳所得税由应纳税所得额乘以相应税率得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娱乐业的应税所得率为15%~30%。假设某个非法人类个人独资企业所属行业为娱乐业,一年的经营收入为1000万元,成本费用为500万元,核定的应税所得率为15%。那么,核定征收模式下的其应纳税所得额=经营收入×核定应税所得率=1000×15%=150(万元),但查账征收的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成本=1000-500=500(万元),乘以相应的税率后,后者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将明显提高。

王冬生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核定征收建立在会计制度执行不完备和部分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经营不规范的情况下,不同行业、不同地区核定的应税所得率是不相同的,在实际运行过程中成为部分高收入人群偷逃税款的契机。

另一位财税专家则表示,如果部分高收入人员通过成立个人独资企业,虚构业务把个人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转换为个人独资企业所得,这类企业很可能属于“空壳”公司。一旦被税务部门核实为空壳公司,收入高而成本费用很低,查账征收产生的税费与核定征收相比,将会显著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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