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2021-12-24 16:54:51
每经AI快讯,新潮能源(SH 600777,收盘价:2.09元)12月24日晚间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称,近日,新潮能源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131 号)。
公告显示,根据当事人相关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 2005 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我会决定:一、对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二、对黄万珍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三、对胡广军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四、对杨毅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公告同时显示,当事人如果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2020年年报显示,新潮能源的主营业务为石油勘探与开发、其他,占营收比例分别为:99.19%、0.81%。
道达号(daoda1997)“个股趋势”提醒:
1. 新潮能源近30日内北向资金持股量减少3.37万股,占流通股比例减少0.00%;
2. 近30日内无机构对新潮能源进行调研。
更多个股趋势信息,请搜索微信公众号“道达号”,回复“查询”,领取免费查询权限!
每经头条(nbdtoutiao)——药价省一半,少做十次后续手术……“港澳药械通”显神威,还有哪些领域迎利好
(记者 王可然)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与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使用前核实。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如需转载请与《每日经济新闻》报社联系。
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报社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读者热线:4008890008
特别提醒:如果我们使用了您的图片,请作者与本站联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欢迎关注每日经济新闻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