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首发快讯

每经网首页 > 首发快讯 > 正文

券商收益互换业务出新规:挂钩标的为股票等品种的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100%

2021-12-14 13:01:05

记者获悉,监管层近期发布《证券公司收益互换业务管理办法》明确,挂钩标的为股票、窄基股票指数及其产品、信用债的,券商向单一交易对手方收取的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合约名义本金的100%;四种情形下,保证金比例应在覆盖交易或衍生品风险敞口的同时,不低于多头或空头名义本金孰高的25%。(中国证券报)

责编 姚祥云

特别提醒:如果我们使用了您的图片,请作者与本站联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欢迎关注每日经济新闻APP

每经经济新闻官方APP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