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13 19:13:52
每经讯,据启信宝,新三板创新层公司西格码(831943)新增一则裁判文书--德州市陵城区鸣泰建材有限公司、C某某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案号是(2021)鲁1403民初981号。文书落款日期为2021年9月30日,公布日为2021年12月10日。
据裁判文书,被告西格码,C某某,M某某,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与原告德州市陵城区鸣泰建材有限公司,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由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法院审理完毕,审理结果为:一、原告德州市陵城区鸣泰建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为被告西格码出具633931.8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被告西格码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德州市陵城区鸣泰建材有限公司货款860891.8元及违约金(以860891.8元为基数,自2020年11月15日起计息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计50%计算); 三、驳回原告德州市陵城区鸣泰建材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3909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财产保全保险费3150元,由原告德州市陵城区鸣泰建材有限公司负担1990.6元,被告西格码负担20068.4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记者 汤辉)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与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使用前核实。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如需转载请与《每日经济新闻》报社联系。
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报社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读者热线:4008890008
特别提醒:如果我们使用了您的图片,请作者与本站联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欢迎关注每日经济新闻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