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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追潼关肉夹馍协会:商户称退费不明,民政局确认不能有经营性收入

每日经济新闻 2021-12-03 18:08:59

备受关注的“潼关肉夹馍协会”维权一事,并未随着协会的一纸道歉按下暂停键。12月3日,协会聘请的律师正在联系商户,似在准备退费的事宜,但“目前没有商户收到退费。”

潼关县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明确,“协会可以收取会费,但不能有经营性收入”。此外,记者发现,当地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对于协会的知情度似乎很低。

每经记者 贺娟娟    实习生 吴允    每经编辑 张静    

11月26日,舆论风暴中的潼关肉夹馍协会终于发声致歉,表示立即停止维权行为。

但事情远未结束。时隔近一周,《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追踪了解到,被投诉商户缴纳的入会会费退还等后续事宜仍未给出明确处理方案。最新消息是,协会聘请的律师正在联系商户,似在准备退费的事宜,但“目前没有商户收到退费。”

记者实地走访3家此前已入会的商户,发现西安区域商户主要是与王华锋名下西安万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万盛餐饮)签订加盟合同,虽为协会成员却对协会知之甚少。

11月30日,记者再度前往政府部门了解事件后续进展,潼关县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明确,“协会可以收取会费,但不能有经营性收入”。

值得关注的是,记者多次采访过程中发现,在当地小吃产业发展中有重要作用的潼关肉夹馍协会,无论是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部门还是县委宣传部,似乎都对协会知情度较低,谈及诸多事情均回复“不清楚、不了解”。

维权一事被广泛关注后,业务主管单位相关负责人表示,已近一周联系不上协会会长王华锋。

道歉之后,后续退费不明

备受关注的“潼关肉夹馍协会”起诉商家侵权并收取高额费用一事,并未随着协会的一纸道歉按下暂停键。

11月26日潼关肉夹馍协会发布的致歉信称,已认识到了自身存在的错误并深感自责、诚恳致歉。立即停止对全国潼关肉夹馍经营者的维权行为,将积极妥善处理前期维权的相关事宜。

然而,记者采访多位被起诉商户,发现潼关肉夹馍协会的后续处理远没有道歉声明中那般真诚。

河南许昌一位被起诉商户老板陈先生告诉记者,“关于会费后续处理,协会承诺11月29日开会出方案,届时联系”。但29日的回复又变成,“需要多个部门一一审批,还得再等至少一周。”

陈先生表示,在此前与协会聘请的律师交涉过程中,曾被引导,更优选项是和解,只需交1万元即可。律师甚至直言“(商户)打官司不可能赢”。后经数次协调,陈先生最终以7000元换得和解书,但附加条件是“要么更换门头,要么加入协会,并缴纳相应会费。”

无奈之下,11月19日,陈先生给户名为“潼关肉夹馍协会”收款账号转账2400元,并签署《潼关肉夹馍协会会员入会协议书》。

图片来源〡受访人提供

另据了解,缴纳2400会费的并非陈先生一家商户,但赔偿金额每家不同,还有商户被要求赔偿1.2万元,并随后入会、缴纳2400元会费,否则必须停止使用相关商标。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行业协会商会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市场主体入会并收取会费,不得阻碍会员退会。

眼下,距离协会发布致歉信已近一周,是否退费等后续事宜仍未有明确回复或处理方案。最新消息是,12月3日,有被投诉商户告诉记者,协会聘请的律师正在联系他们要银行卡账号,似乎要安排退还会费事宜,但“(我了解到)目前没有商户收到退费”。

维权风波中的商户不易,此前已加入协会的会员商户情况如何?记者根据老潼关小吃协会(潼关肉夹馍协会曾用名)官网公开的会员单位,实地走访了其中3家商户。

张新(化名)是2016年在西安一家小吃店午餐时,看到了万盛餐饮的加盟宣传单,万盛餐饮实控人也即潼关肉夹馍协会会长王华锋。

张新随后与万盛餐饮联系,加盟开店。记者在其签订的合同中看到,加盟商户所需支付费用包括:“潼关肉夹馍协会”商标及外观设计使用费(含商标使用、技术培训)4.98万元,保证金2万元,管理费600元/月,会费200元/年,以及若有违约,违约金1万元。

图片来源〡受访人提供

钱如期缴纳,但“没啥扶持或者服务”,张新表示,仅在开业时,公司工作人员到店一周,平时没有定期考察、商品质量把控与指导。“只有加盟商户有事联系公司,才可能跟公司打交道,且处理也并不及时。”

“感觉万盛就是一家卖原材料的批发商”,张新评价道。

值得注意的是,张新是与万盛餐饮签订的加盟合同,对协会并不了解,也未与协会有过任何对接,但记者却是在潼关肉夹馍协会会员名单找到他的店铺。

还有一个细节,合同期限5年,2021年10月份张新的合同已到期,但万盛餐饮却告知,新政策还未明确,合同续签待定。直至目前,张新店铺运营及缴纳的管理费、会费一切照旧。

县民政局:不能有经营性收入 

11月2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对潼关肉夹馍协会商标维权一事定性,指出“潼关肉夹馍”是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其注册人无权向潼关特定区域外的商户许可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并收取加盟费。同时,也无权禁止潼关特定区域内的商家正当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中的地名。

记者此前撰稿《风暴中的潼关肉夹馍协会》时,曾针对维权收费问题采访当地政府,但未得到相应回复。

11月30日,记者再次前往潼关走访政府部门,民政局相关负责人此番明确告诉记者,“潼关肉夹馍协会是非营利性组织,可以收取会费,不允许有经营性收入。”



图片来源〡每经记者 贺娟娟 摄

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行业协会商会应按照法律法规和自身章程要求,合理、自主确定会费标准和档次,并明确会员享有的基本服务,严禁只收费不服务或多头重复收费。

综合国家知识产权局、潼关县民政局,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可以明确的是,潼关肉夹馍协会无权收取加盟费,那么,另一个核心问题是,协会能否向特定区域以外的商户收取会费?

超凡知识产权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人、商标专业总监杨静安表示,这里面其实包含两个重要问题。其一,“潼关肉夹馍”作为地理标志集体商标,所涉及的产品需要具备相应的特定品质,并由特定区域内的自然因素、人为因素来决定,“换句话说,脱离了潼关特定区域,很可能就不具备特定的自然因素、人为因素,无法保障特定的品质,‘潼关肉夹馍’集体商标也就无法发挥其彰显特定品质的功能。”

国家知识产权局在授权时,已经考虑了该商标限定使用地域范围的因素。如果超出范围,从授权审查角度会有导致相关公众对地理标志产品的产地发生“误认”的问题,这种情况是不会授予权利的。

从这个角度出发,“潼关肉夹馍”商标只能在潼关特定区域内使用,其他区域即使向协会交了会费,也无权使用。反之则是,协会无权向外地商户授权使用该商标,当然也不能因收取的是会费便给予授权。

图片来源〡每经记者 贺娟娟 摄

其二,非营利性组织可以收取合理限度内的会费,有其合法性。比如潼关肉夹馍协会,日常行使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的监督、检测和管理等职能,需要相应的人员、设备等,有正常的成本支出,可以收取一定会费。当然也不排除个别协会以会费为名,变相获取加盟费之类的经营性收入的可能性。

对于向外地侵权商户要求损害赔偿,杨静安表示,作为商标持有人和管理人,潼关肉夹馍协会有权进行维权,包括最终和解,也是一种维权手段。

但外地商户并不只能被动挨打,“已交和解费,拿到和解书的商户,根据协会要求更换门头后,只要不再涉及侵权,就有权要求协会退回缴纳的入会会费。”杨静安补充道。

职能部门:不清楚协会如何运营

在追踪潼关肉夹馍协会道歉的后续进展情况时,记者发现颇为“神奇”的一个现状:作为潼关小吃产业发展中重要的“推广者”,无论是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还是当地宣传部门,似乎都对协会知情度偏低,谈及诸多事情均回复“不清楚、不了解”。

工商资料显示,“潼关肉夹馍协会”的业务主管单位为潼关县商业行业管理办公室(简称商业行业办)。潼关县就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此前也曾告知记者,2019年起已将协会所有相关事宜移交商业行业办。

不过,当记者问及商业行业相关负责人“这里难道不是协会的主管单位”,其回复“不是”,并表示谁发证谁负责,建议去民政局了解详情。

该负责人解释称,他们现在主要负责潼关肉夹馍产业高质量发展事宜,更多是协调肉夹馍产业发展相关部门和潼关县盛潼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简称盛潼餐饮)等13家肉夹馍企业,“与协会从来不打交道”。

图片来源〡每经记者 贺娟娟 摄

不过,因盛潼餐饮实控人亦是王华锋,他与王华锋偶尔对接,但协会维权事件发生后,已经“近一周联系不上他”。

据了解,盛潼餐饮在当地肉夹馍企业中算是突出代表,根据潼关县政府官网信息,盛潼餐饮多次接待各级政府相关领导实地考察。不久前的潼关肉夹馍产业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也是在盛潼餐饮公司召开。

公开报道显示,2019年,盛潼餐饮年产值已达3000多万元,相继在全国各地开展近700家加盟连锁店,产品销往全国各地,并走进欧洲。

不难看出,推进潼关肉夹馍产业高质量发展,盛潼餐饮也是个重要角色,但奇怪的是,记者问及是否有该企业资料,上述负责人称“没有,接触的不多”。

记者随后前往协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潼关县民政局,几番沟通后,相关负责人只向记者明确“协会不能有经营性收入”,其他问题回复则语焉不详。

图片来源〡潼关肉夹馍协会官微

在潼关肉夹馍协会官微,记者看到一张《关于“潼关肉夹馍”品牌授权通告》的文件照片,根据该通告,“潼关肉夹馍”商标使用权、运营权、品牌宣传和推广权,将全权给万盛餐饮、盛潼餐饮两家公司,授权方为“老潼关小吃协会”。

记者就此问及王华锋如何以协会的名义拿到集体商标?且全权授权给自己名下两家公司?县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从未见过这个文件,“今天我们如果接受了采访,我是要给出你答案的,但你们流程没走完。”这里的流程,主要指需要民政局领导知晓采访事宜。

有意思的是,该负责人也告诉记者,“我们是协会监管单位,更多细节,协会主管单位商业行业办更清楚。”

无论是潼关肉夹馍协会的主管还是监管单位,均在记者刚表明采访意向时,便引导记者直接前往潼关县委宣传部,前述县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进一步表示,未收到宣传部通知,不接受采访,“去找宣传部,你需要的资料,宣传部跟我们要,我们就提供。”

但县委宣传部相关人士亦无奈表示,确实不清楚,“没有任何人、任何部门跟我沟通协会维权究竟是什么情况,后续进展又如何,我也没参加相关任何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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