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网首页 > 首发快讯 > 正文
2021-11-14 11:25:49
每经AI快讯,聚光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睿洋科技收到深交所监管函。睿洋科技和一致行动人普渡科技累计减持聚光科技股份比例达到5%时,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停止卖出聚光科技股份。(证券时报)
特别提醒:如果我们使用了您的图片,请作者与本站联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上一篇文章
全国已有21城发布“限跌令”,限制恶意降价
下一篇文章
深交所向浙江睿洋科技有限公司发出监管函
欢迎关注每日经济新闻APP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