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互动

每经网首页 > 互动 > 正文

天原股份:公司不具备广州锂宝并表的条件

每日经济新闻 2021-11-03 13:49:11

每经AI快讯,有投资者在投资者互动平台提问:公司为广州锂宝最大控股股东,控股比例为49%,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规定:“根据有关章程、协议等,表明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应当将被投资单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那广州锂宝同贵司为何不并表。

天原股份(002386.SZ)11月3日在投资者互动平台表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广州锂宝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具备广州锂宝并表的条件。

(记者 姚祥云)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与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使用前核实。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如需转载请与《每日经济新闻》报社联系。
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报社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读者热线:4008890008

特别提醒:如果我们使用了您的图片,请作者与本站联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欢迎关注每日经济新闻APP

每经经济新闻官方APP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