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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向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出监管函

每日经济新闻 2021-10-11 16:11:30

每经AI快讯,2021年10月11日,深交所向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出监管函:你公司于2021年9月30日披露《关于追认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及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你公司及子公司嘉兴市丰泰新材料有限公司、宁波一米节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18年、2019年、2020年与关联方宁波市海曙飞翔工贸有限公司发生关联采购、销售合计金额分别为376.99万元、348.18万元、916.83万元,占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经审计净资产比例分别为0.54%、0.73%、1.58%。你公司相关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并对外披露,直至2021年9月30日才补充审议并对外披露。

监管函指出:你公司的相关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1条、第10.2.4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相关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相关问题的再次发生。

2020年年报显示,先锋新材的主营业务为遮阳面料、窗饰及遮阳行业、煤炭,占营收比例分别为:68.22%、31.67%、0.12%。

道达号(daoda1997)“个股趋势”提醒:
1. 近30日内无机构对先锋新材进行调研。更多关键信息,请搜索“道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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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王可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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