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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亿多元说没就没,荆州巨型关公搬移教训深刻。”
据《中国纪检监察报》9月6日评论,党中央三令五申,严禁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也严肃查处并通报了一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典型案件。
但现实中,仍有一些地方为了追求所谓政绩,不切实际、瞎拍脑袋,打擦边球,甚至不惜违纪违法,破坏当地民俗民风,破坏历史风貌和文脉,项目建设盲目追求“大”“最”“全”,耗费巨资造景,搞噱头、造声势,以牺牲长远利益换取短期利益。比如,陕西省韩城市耗资1.9亿元建设“鲤鱼跃龙门”景观,贵州省独山县投资2.56亿元建设“水司楼”,这些项目劳民伤财、脱离实际,将形式主义、扭曲政绩观演绎得“淋漓尽致”。

文章指出,从此前通报看,湖北省荆州市在古城历史城区范围内建设的巨型关公雕像,高达57.3米,违反了《荆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有关规定,属“未经规划许可”,系“违法建设”。而在项目没有获得审批的情况下,相关部门在雕像长达两年的建设期中,始终不闻不问,导致3亿多元付诸东流,既没有起到应有的文化宣传推广效益,反而破坏了古城风貌和历史文脉,损害了荆州市的城市形象,可谓得不偿失。
人们不禁要问,一个高达57.3米“未经规划许可”的雕像,究竟是如何在当地监管部门眼皮子底下拔地而起的?当地主政者是否依法依规用权?监督管理者的主体责任是否履行到位?
据悉,早在去年10月8日,住建部网站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湖北省荆州市巨型关公雕像项目和贵州省独山县水司楼项目有关问题的通报》。通报称,住建部会同有关部门对媒体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湖北省荆州市巨型关公雕像项目和贵州省独山县水司楼项目进行了调查。
住建部网站截图
湖北省荆州市在古城历史城区范围内建设的巨型关公雕像,高达57.3米,违反了经批准的《荆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有关规定,破坏了古城风貌和历史文脉。
通报要求,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配合有关部门跟踪指导做好项目整改。要举一反三,加强监管,完善制度,发现苗头问题及时干预、纠正,坚决杜绝滥建“文化地标”等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澎湃新闻、中国纪检监察报、住建部官网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