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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明年3月施行:推行当场办结、一次办结、限时办结等制度

每日经济新闻 2021-08-25 23:09:14

每经记者 李彪    每经实习记者 李明明    每经编辑 陈旭    

8月24日,中国政府网发布消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国务院第131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条例》对在中国境内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经营活动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登记管理作出统一规定,要求承担市场主体登记工作的部门应当优化市场主体登记办理流程,提高市场主体登记效率,推行当场办结、一次办结、限时办结等制度。

优化登记办理流程

《条例》明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遵循依法合规、规范统一、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原则。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承担市场主体登记工作的部门(以下称登记机关)应当优化市场主体登记办理流程,提高登记效率,推行当场办结、一次办结、限时办结等制度,实现集中办理、就近办理、网上办理、异地可办。

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确认并当场登记;不能当场登记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登记。

北京创企服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王涛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此前注册登记时,需要准备产权证复印件、产权人证件复印件、公司出资人和公司管理人员的证件复印件,登记注册的材料在网上通过预审后,需要打印出来,由股东、法定代表人等签字,再通过工商登记系统网络约号。

而按照《条例》的规定,在优化流程后,出资人和企业管理人员可以通过属地推出的登记注册APP进行身份确认、业务确认。王涛预计,《条例》施行后,新登记注册一家公司很快就能取得营业执照和全套印章,这将极大提升企业登记的便利化程度。

明确简易注销原则

《条例》规定,市场主体未发生债权债务或者已将债权债务清偿完结,未发生或者已结清清偿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应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并由全体投资人书面承诺对上述情况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的,可以按照简易程序办理注销登记。

市场主体应当将承诺书及注销登记申请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公示期为20日。在公示期内无相关部门、债权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的,市场主体可以于公示期届满之日起2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个体工商户按照简易程序办理注销登记的,无需公示,由登记机关将个体工商户的注销登记申请推送至税务等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在10日内没有提出异议的,可以直接办理注销登记。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此前市场主体在注销方面程序不够规范,注销难度也比较大。《条例》出台后,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得以保证,企业的进入和退出都能得到法律方面的保障,使企业退出更便捷,能有效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提升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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