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要闻

每经网首页 > 要闻 > 正文

法拉利女车主追尾后威胁对方“要你的命”,警方通报:车是租的,人已拘留

每日经济新闻 2021-08-20 18:27:11

每经编辑 李泽东

据广州天河公安微博19日通报,天河警方针对近日接报的一起交通事故引发的后续警情迅速开展核查,并通报如下。

现查明:8月13日17时许,陈某(女)驾驶轿车搭乘陈某某(男)在天河区龙口西路被冯某(女)驾驶租来的黑色轿车追尾(后交警认定冯某负全责),冯某当场使用侮辱性语言对陈某某进行攻击,后来还发送“要你的命”“那就等下我叫人去你家”等短信威胁陈某某人身安全。

针对冯某上述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天河警方依法对违法人员冯某分别处以行政拘留和罚款的处罚。

警方表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警方始终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个执法环节上感受到公平正义。

 

图片来源:广州天河公安官方微博

事件此前报道:

据广东广播电视台触电新闻报道,2021年8月13日,广州一名女司机驾驶法拉利追尾前车,随后女司机口出狂言。

被追尾车主陈先生说:“下午五点钟,我开着马自达行驶在龙口西路主路上,然后有一辆法拉利从停车场出来,它是从小路进主路,她的车的右前方撞到了我的车的左后方,在等待交警来的过程中,交换了电话之后她就发了一些辱骂的信息。”

图片来源:广东广播电视台

据广东广播电视台报道,根据交警判定,法拉利女司机全责。肇事女司机甚至在交警大队扬言威胁,并声称:“我有关系。”

据悉,该女车主曾发信息称:“我的(车)膜都5万元。要你的命,你别以为不接电话就可以了……”

针对这个情况,陈先生于8月13日下午报警处理。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广州天河公安官方微博,广东广播电视台报道

封面图片来源:广州天河公安微博

如需转载请与《每日经济新闻》报社联系。
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报社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读者热线:4008890008

特别提醒:如果我们使用了您的图片,请作者与本站联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欢迎关注每日经济新闻APP

每经经济新闻官方APP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