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30 21:42:25
经我市公安机关查明,宓某(男,41岁,我市某居委会工作人员)于 2021年7月30日将虚构的“拱墅区文晖街道一居民曾去过“魅力湘西”演出,目前已确诊感染新冠,拱墅区已启动应急三级响应”等不实内容发布在QQ群内,后该虚假信息经他人转发至朋友圈,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目前,宓某已被拱墅区公安分局处以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疫情防控以来,我市公安机关已依法查处多起涉疫网络谣言违法案件,希望广大市民群众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杭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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