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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模块厂商联特科技闯关创业板 采购数据与主要供应商“打架”

每日经济新闻 2021-07-10 14:28:52

◎联特科技披露的采购金额与优迅科技披露的销售金额并不一致,2019年联特科技的数据比优迅科技披露的数据要多829.59万元,2020年联特科技的数据比优迅科技披露的数据要少618.21万元。

◎2020年国内5G建设提速,国内市场对光模块产品需求较为旺盛,但竞争相对激烈、毛利率相对较低。在此情况下,联特科技能否实现境内销售收入的稳定与可持续性,还有待后续观察。

每经记者 张明双    每经编辑 陈俊杰    

在5G实现商用后,众多光通信产业链公司希望获取融资以扩大市场机会,武汉光谷就有一家光模块厂商正在冲刺IPO。近日,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特科技)提交创业板上市申报文件,已于7月8日被深交所问询。

联特科技的光器件供应商之一为辽宁优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优迅)及其关联方,2018年-2020年均位列前五大供应商名单。《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辽宁优迅母公司大连优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迅科技)也在冲击IPO,不过联特科技披露的2019年、2020年采购数据与优迅科技披露的销售数据并不一致,存在数据“打架”的情况。

另外,联特科技在2020年10月份进入上市辅导期之前,分别在2020年7月、9月份引入5名新的法人股东,估值均以联特科技(整体变更前为联特有限)2020年预计净利润和市盈率协商确定。不过在预计净利润均为6000万元的情况下,前后协商的市盈率却有所差异,短短两个月内,前后入股股东的价格就已发生变化。

最近一年新增5位法人股东

联特科技成立于2011年10月份,主要从事光通信收发模块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张健、杨现文、吴天书、李林科四人,在设立联特有限之前,四人均在武汉电信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信器件)任职。2011年,电信器件为光迅科技(002281,SZ)同一控制的关联企业,2012年被光迅科技收购。

湖北证监局信息显示,2020年10月,联特科技开始接受海通证券的辅导,拟申请创业板上市。在此之前3个月,联特科技通过股权转让、增资,新增了5位法人股东。

2020年7月,在股份公司设立前,张健等4名实际控制人出于自身财务规划的原因,向外部投资者转让部分老股,新增苏州同创同运同享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松和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两名法人股东。

此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为26.47元/注册资本,对联特有限的估值为13.5亿元,该估值以联特有限2020年预计净利润6000万元及22.5倍市盈率协商确定。

两个月后,2020年9月份,联特有限整体变更为联特科技,并以增资方式引进三名新股东,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光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七匹狼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增资价格29.41元/股,对应联特科技的估值为15亿元(增资前),该估值以联特科技2020年预计净利润6000万元及25倍市盈率协商确定。

前后引进股东时,均以2020年预计净利润6000万元为估值依据,却在短短两个月出现不同的市盈率,造成两次估值、入股价格有所差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并未对这一差异的原因进行说明。

值得一提的是,联特科技2020年实现的净利润为5795.33万元,没有达到上述6000万元的预计值;不过,其扣非净利润达到了6257.38万元。

采购数据与主要供应商数据“打架”

作为光模块厂商,联特科技采购的原材料主要包括光器件、光芯片、集成电路芯片、印制电路板、结构件以及部分生产所需低值易耗品和包装材料等。2018年-2020年,联特科技对材料采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金额分别为1.11亿元、1.19亿元、1.81亿元,占原材料采购总额比例分别为49.85%、53.48%、46.58%。

报告期内,联特科技材料采购前五大供应商多为境外企业,主要境内供应商为辽宁优迅及其同一控制的大连威普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普达),2018年位列第五大供应商,2019年、2020年位列第二大供应商,采购商品为光器件。2018年-2020年,联特科技对辽宁优迅及威普达的采购金额分别为911.86万元、2841.62万元、3930.14万元,其中对辽宁优迅采购金额为69.13万元、2848.01万元、3930.14万元,对威普达的采购金额仅在2018年度较多。

2018年6月,辽宁优迅成为优迅科技(前身优迅有限)的全资子公司,威普达为优迅科技同一控制的关联方。目前,优迅科技正在申报科创板IPO,按照其披露的招股书(申报稿),联特科技为优迅科技2019年、2020年第一大客户,销售金额分别为2018.42万元、4548.35万元。

联特科技披露的采购金额与优迅科技披露的销售金额并不一致,2019年联特科技的数据比优迅科技披露的数据要多829.59万元,2020年联特科技的数据比优迅科技披露的数据要少618.21万元。

根据优迅科技所述,其成立初期采购及销售渠道尚未完全建立,2018年度通过关联企业博非柯特、威普达进行部分采购和销售,关联销售的终端客户主要为联特科技等。

2018年,优迅科技披露对威普达销售商品883.51万元。这一数据与联特科技披露的2018年对威普达采购金额842.73万元较为接近。那么,为什么2019年、2020年的采购数据会与优迅科技所披露的销售金额有那么大的差距?

7月6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致电联特科技并发送了采访邮件,但截至发稿未获回复。

另外,与联特科技颇有渊源的光迅科技,主营产品之一也包括光模块,被联特科技列为同行业可比公司。不过,双方总部都位于武汉光谷,也存在一些交易,光迅科技既是联特科技的客户,又是其供应商。

境内销售波动较大

从经营业绩来看,2018年-2020年,联特科技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3.31亿元、3.77亿元、5.17亿元,实现归母净利润分别为2444.81万元、5697.07万元、5795.33万元,扣非净利润分别为5933.41万元、6791.01万元、6257.38万元。2020年在营业收入仍保持大幅增长的同时,归母净利润却几乎与2019年持平,扣非净利润更是出现下滑。

为何2020年净利润增长幅度未能跟上营业收入增长幅度?联特科技在招股书(申报稿)内没有解释,仅表示“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呈现持续增长趋势,盈利能力稳步提升。”

不过,报告期内,联特科技的毛利率却出现了下滑,2018年-2020年综合毛利率分别为36.43%、37.37%和30.69%。联特科技表示,2020年度公司毛利率有所下降,主要系产品结构变化所致,此外,2020年度公司加大国内市场的开拓力度,国内市场毛利率相对较低,拉低了整体毛利率水平。

联特科技以海外销售为主,产品主要销往美国、欧洲等国家和地区。2018年-2020年,联特科技分别实现境外销售收入2.81亿元、3.47亿元和4.15亿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为84.85%、92.39%、80.58%;境内销售收入分别为5014.07万元、2860.79万元、1亿元,占比分别为15.15%、7.61%、19.42%。

与稳定增长的境外销售不同,联特科技的境内销售收入波动较大,2019年出现大幅下滑,而2020年出现陡然增长。主要原因是2019年受个别客户订单影响,境内销售规模有所下降;2020年,国内5G无线通信市场迎来快速增长,公司积极开拓境内市场销售。但“个别客户订单影响”具体指哪家客户,影响是否仍在,联特科技并未说明。

按照招股书(申报稿)所述,联特科技成立初期以国际市场为主,2017年后积极开拓国内市场,逐步提高国内销售收入的比重;报告期内处于市场开拓初期,销售产品主要集中在毛利率较低的无线前传领域,整体毛利率较低。

2020年国内5G建设提速,国内市场对光模块产品需求较为旺盛,但竞争相对激烈、毛利率相对较低。在此情况下,联特科技能否实现境内销售收入的稳定与可持续性,还有待后续观察。

封面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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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5G实现商用后,众多光通信产业链公司希望获取融资以扩大市场机会,武汉光谷就有一家光模块厂商正在冲刺IPO。近日,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特科技)提交创业板上市申报文件,已于7月8日被深交所问询。 联特科技的光器件供应商之一为辽宁优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优迅)及其关联方,2018年-2020年均位列前五大供应商名单。《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辽宁优迅母公司大连优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迅科技)也在冲击IPO,不过联特科技披露的2019年、2020年采购数据与优迅科技披露的销售数据并不一致,存在数据“打架”的情况。 另外,联特科技在2020年10月份进入上市辅导期之前,分别在2020年7月、9月份引入5名新的法人股东,估值均以联特科技(整体变更前为联特有限)2020年预计净利润和市盈率协商确定。不过在预计净利润均为6000万元的情况下,前后协商的市盈率却有所差异,短短两个月内,前后入股股东的价格就已发生变化。 最近一年新增5位法人股东 联特科技成立于2011年10月份,主要从事光通信收发模块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张健、杨现文、吴天书、李林科四人,在设立联特有限之前,四人均在武汉电信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信器件)任职。2011年,电信器件为光迅科技(002281,SZ)同一控制的关联企业,2012年被光迅科技收购。 湖北证监局信息显示,2020年10月,联特科技开始接受海通证券的辅导,拟申请创业板上市。在此之前3个月,联特科技通过股权转让、增资,新增了5位法人股东。 2020年7月,在股份公司设立前,张健等4名实际控制人出于自身财务规划的原因,向外部投资者转让部分老股,新增苏州同创同运同享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松和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两名法人股东。 此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为26.47元/注册资本,对联特有限的估值为13.5亿元,该估值以联特有限2020年预计净利润6000万元及22.5倍市盈率协商确定。 两个月后,2020年9月份,联特有限整体变更为联特科技,并以增资方式引进三名新股东,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光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七匹狼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增资价格29.41元/股,对应联特科技的估值为15亿元(增资前),该估值以联特科技2020年预计净利润6000万元及25倍市盈率协商确定。 前后引进股东时,均以2020年预计净利润6000万元为估值依据,却在短短两个月出现不同的市盈率,造成两次估值、入股价格有所差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并未对这一差异的原因进行说明。 值得一提的是,联特科技2020年实现的净利润为5795.33万元,没有达到上述6000万元的预计值;不过,其扣非净利润达到了6257.38万元。 采购数据与主要供应商数据“打架” 作为光模块厂商,联特科技采购的原材料主要包括光器件、光芯片、集成电路芯片、印制电路板、结构件以及部分生产所需低值易耗品和包装材料等。2018年-2020年,联特科技对材料采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金额分别为1.11亿元、1.19亿元、1.81亿元,占原材料采购总额比例分别为49.85%、53.48%、46.58%。 报告期内,联特科技材料采购前五大供应商多为境外企业,主要境内供应商为辽宁优迅及其同一控制的大连威普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普达),2018年位列第五大供应商,2019年、2020年位列第二大供应商,采购商品为光器件。2018年-2020年,联特科技对辽宁优迅及威普达的采购金额分别为911.86万元、2841.62万元、3930.14万元,其中对辽宁优迅采购金额为69.13万元、2848.01万元、3930.14万元,对威普达的采购金额仅在2018年度较多。 2018年6月,辽宁优迅成为优迅科技(前身优迅有限)的全资子公司,威普达为优迅科技同一控制的关联方。目前,优迅科技正在申报科创板IPO,按照其披露的招股书(申报稿),联特科技为优迅科技2019年、2020年第一大客户,销售金额分别为2018.42万元、4548.35万元。 联特科技披露的采购金额与优迅科技披露的销售金额并不一致,2019年联特科技的数据比优迅科技披露的数据要多829.59万元,2020年联特科技的数据比优迅科技披露的数据要少618.21万元。 根据优迅科技所述,其成立初期采购及销售渠道尚未完全建立,2018年度通过关联企业博非柯特、威普达进行部分采购和销售,关联销售的终端客户主要为联特科技等。 2018年,优迅科技披露对威普达销售商品883.51万元。这一数据与联特科技披露的2018年对威普达采购金额842.73万元较为接近。那么,为什么2019年、2020年的采购数据会与优迅科技所披露的销售金额有那么大的差距? 7月6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致电联特科技并发送了采访邮件,但截至发稿未获回复。 另外,与联特科技颇有渊源的光迅科技,主营产品之一也包括光模块,被联特科技列为同行业可比公司。不过,双方总部都位于武汉光谷,也存在一些交易,光迅科技既是联特科技的客户,又是其供应商。 境内销售波动较大 从经营业绩来看,2018年-2020年,联特科技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3.31亿元、3.77亿元、5.17亿元,实现归母净利润分别为2444.81万元、5697.07万元、5795.33万元,扣非净利润分别为5933.41万元、6791.01万元、6257.38万元。2020年在营业收入仍保持大幅增长的同时,归母净利润却几乎与2019年持平,扣非净利润更是出现下滑。 为何2020年净利润增长幅度未能跟上营业收入增长幅度?联特科技在招股书(申报稿)内没有解释,仅表示“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呈现持续增长趋势,盈利能力稳步提升。” 不过,报告期内,联特科技的毛利率却出现了下滑,2018年-2020年综合毛利率分别为36.43%、37.37%和30.69%。联特科技表示,2020年度公司毛利率有所下降,主要系产品结构变化所致,此外,2020年度公司加大国内市场的开拓力度,国内市场毛利率相对较低,拉低了整体毛利率水平。 联特科技以海外销售为主,产品主要销往美国、欧洲等国家和地区。2018年-2020年,联特科技分别实现境外销售收入2.81亿元、3.47亿元和4.15亿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为84.85%、92.39%、80.58%;境内销售收入分别为5014.07万元、2860.79万元、1亿元,占比分别为15.15%、7.61%、19.42%。 与稳定增长的境外销售不同,联特科技的境内销售收入波动较大,2019年出现大幅下滑,而2020年出现陡然增长。主要原因是2019年受个别客户订单影响,境内销售规模有所下降;2020年,国内5G无线通信市场迎来快速增长,公司积极开拓境内市场销售。但“个别客户订单影响”具体指哪家客户,影响是否仍在,联特科技并未说明。 按照招股书(申报稿)所述,联特科技成立初期以国际市场为主,2017年后积极开拓国内市场,逐步提高国内销售收入的比重;报告期内处于市场开拓初期,销售产品主要集中在毛利率较低的无线前传领域,整体毛利率较低。 2020年国内5G建设提速,国内市场对光模块产品需求较为旺盛,但竞争相对激烈、毛利率相对较低。在此情况下,联特科技能否实现境内销售收入的稳定与可持续性,还有待后续观察。
联特科技 IPO 数据打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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