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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集团被申请破产重整进审查阶段 旗下紫光国微市值昨日刚破千亿

每日经济新闻 2021-07-09 22:51:44

◎紫光集团收到法院送达的《通知书》,相关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对紫光集团进行破产重整。紫光集团表示将依法全面配合法院进行司法审查

◎律师认为,根据目前的信息,法院方面仅仅是收到债权人申请紫光集团重整后,在审查是否裁定受理时对紫光集团发出通知书进行调查

每经记者 李少婷  刘春山    每经编辑 文多    

7月9日傍晚,紫光集团发布消息称,于当日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通知书》,相关债权人以该集团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具备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行性为由,向法院申请对紫光集团进行破产重整。

“我集团将依法全面配合法院进行司法审查,积极推进债务风险化解工作,支持法院依法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紫光集团在公告中表示。

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显示,向法院申请紫光集团破产重整的是徽商银行。作为港股上市公司,它是全国第五家资产过万亿的城商行。

从事破产工作的专业人士、四川豪诚企业清算事务所总经理周兵向《每日经济新闻》表示,根据目前的信息,法院方面仅仅是收到债权人申请紫光集团重整后,在审查是否裁定受理时对紫光集团发出通知书进行调查。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许峰也认为,目前法院针对紫光集团的破产重整申请尚处审查阶段,并非是启动了重整。

当前违约本息近70亿元

7月9日下午4时左右,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披露了(2021)京01破申307号案件,徽商银行向法院申请对紫光集团破产重整,经办法院为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不过,截至发稿,徽商银行方面未对此作出回应。

图片来源:网页截图

今年3月,中诚信国际将紫光集团主体评级调降为C级,据Wind数据,该公司自2016年至今共发行了8只债券。根据紫光集团6月30日公开披露的信息,其旗下已有6支债券违约,分别是16紫光01、16紫光02、17紫光03、18紫光04、19紫光01、19紫光02。彼时,紫光集团表态:公司已启动债务风险化解工作,将积极与持有人沟通制定债务解决方案。

图片来源:公告截图

债务危机在去年11月开始显露。2020年11月2日,紫光集团相关债券“19紫光01”等出现异常波动,盘中停牌,之后又有多个交易日盘中停牌。去年11月16日,“17紫光集团PPN005”未能与投资人达成展期协议,是紫光集团首支违约的债券。中诚信国际曾提示,虽然公司本部境内公开存续债券未设置交叉违约条款,但“17紫光集团PPN005”的违约或将触发部分其他有息债务交叉违约。

去年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中诚信国际三次下调紫光集团的信用评级,由AAA下调至B。因为流动资金紧张,紫光集团截止兑付日(2020年11月16日)未能筹集到期偿付资金,发行总额13亿元的债务不能按期足额偿付。

今年3月,花旗国际有限公司(2亿美元债券信托人)作为原告向紫光集团下属公司紫光芯盛发出《起诉书》,案由为债务纠纷,诉讼请求为偿还2亿美元债的本金及相关的利息。

根据Wind的数据,紫光集团当前违约本息共计约68.83亿元。今年12月底,紫光集团还有一支13亿元规模的债券将到期。

如若重整将影响上市公司股权架构

紫光集团2021年度跟踪评级报告本应在今年4月30日前公告,但至今尚未披露,中诚信国际6月30日公告称,这是因为紫光集团尚未披露2020年度审计报告,跟踪评级所需材料也在收集阶段。

根据紫光集团2020年半年报,该公司2020年6月末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为68.41%,相较2018、2019年末的约73%略有优化。其有息债务规模占总体债务规模超过70%,占比较大,2020年6月末时为1566.91亿元,有息债务中一年以内到期有息债务金额为814.28亿元,占比51.97%。这就要求紫光集团要有大量流动资金来偿还有息债务本息。

2020年上半年,紫光集团营业总收入347.46亿元,净利润-45.44亿元,分别较2019年同期上涨4.78%、下滑23.01%。

图片来源:紫光集团公司债券2020年半年报

紫光集团旗下拥有多家上市公司,主要涉及芯片、云计算等领域。芯片业务方面,旗下紫光展锐、紫光国微、长江存储、立联信等均为芯片细分领域领跑者;云网业务方面,新华三是领先的全产业链云网设备和服务企业。值得一提的是,7月8日,紫光国微市值首次突破千亿元,而紫光展锐IPO进程也一直备受业界关注。

紫光集团披露消息后,“紫光系”上市公司紫光国微、学大教育等先后发布公告:“如紫光集团进入重整程序,重整方案将可能对本公司股权结构等产生影响。”但“紫光系”上市公司同时强调,紫光集团被债权人申请重整未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直接影响,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均正常开展。

截至《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稿时,紫光集团方面没有官方公告之外的信息可供披露。根据《北京日报》的报道,紫光集团仅为下属公司的股东之一,或不会直接影响下属企业。

许峰律师表示,企业破产法对启动初步审查的条件是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公司,但针对有明显经济价值等具有挽救价值的企业,可以通过重整引进新的战略投资人等,让企业“复活”,破产重整对于债权人是利益最大化的可能选项之一。

律师介绍,方正集团破产重整是一个可参照理解的案例,重整后,中国平安方面取代北大方面获得了方正集团的控股权,方正集团的控股权发生了更迭,相应的经营策略也可能发生改变。

封面图片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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