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19 12:13:38
民政部19日宣布:经国务院同意,今年6月1日开始将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江苏、河南、湖北武汉、陕西西安实施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试点期限为2年。根据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结婚、离婚男女双方应共同到一方当事人户籍地办理婚姻登记。今后,在试点地区男女双方也可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办理婚姻登记。(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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