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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价500万!可发平台币?有人在网络平台兜售虚拟币壳公司;律师:ICO违法,国内未发此类牌照

每日经济新闻 2021-04-02 16:34:42

◎近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多个网络平台上有人发布信息转让“区块链公司”、“数字货币执照”,价格在几万到几百万不等。其实,网络平台上被兜售的所谓区块链“执照”、虚拟币“执照”,实际就是企业名称或经营范围涵盖“区块链”“数字货币”字样的壳公司。

◎律师:国内没有发过虚拟币牌照。而对于其他ICO而来的虚拟币,我国法律并未赋予其合法身份,我国公民投机此类虚拟币,很难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每经记者 潘婷    每经编辑 廖丹    

虚拟币价格一路高涨之际,挂着虚拟币噱头的壳公司交易也悄然兴起。

近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多个网络平台上有人发布信息转让“区块链公司”、“数字货币执照”。有所谓“数字货币执照”出售者称,该“执照”的业务范围涵盖开办虚拟货币交易所、发行平台币。

其实,网络平台上被兜售的所谓区块链“执照”、虚拟币“执照”,实际就是企业名称或经营范围涵盖“区块链”“数字货币”字样的壳公司。而在调查中,记者发现,此类壳公司出售价差巨大,卖方报价范围在几万至数百万。

买了所谓“入场券”就能发行虚拟币?一位虚拟货币行业资深律师告诉记者,国内没有发过虚拟币牌照。自2017年9月4日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以来,监管加大对ICO监管力度,明确ICO是违法行为。

壳公司标价几万至数百万

在某二手商品交易平台,记者联系了一位虚拟币壳公司卖方(其商品信息显示:“数字货币执照转让”),该出售者给记者开出了500万元的高价,经过讨价还价,对方又开出300万的价格。

此外,卖方还向记者展示了壳公司的营业执照及相关信息,据其介绍,壳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区块链技术开发、信息服务及应用,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互联网技术开发,数字货币及网络游戏虚拟币开发和销售应用,网络竞技游戏的开发和销售,电子商务,中介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会议会展,进出口贸易、进出口业务代理,商品销售等。

在记者询问能否用此搭建虚拟币交易平台、发行平台币时,该出售者表示可以。

一位虚拟币行业资深律师告诉记者,内地一直没有发过虚拟币牌照,香港也没有官方牌照。依据《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境内交易所模式已被禁止。

为了解此类噱头壳公司的交易价格,记者以“区块链转让”为关键字在某网购平台进行搜索,也发现存在出售区块链、数字资产等壳公司交易。

记者咨询其中一位出售者是否有所谓的“区块链执照”,对方给出肯定答复,并向记者提供其微信联系方式。在微信沟通中,对方告诉记者,一般买区块链壳公司的客户都是经营虚拟货币的。其还表示,由于经营范围带“数字货币”字样的比较少,属于稀缺资源,价格会比较高,15万左右。经营范围不带“数字货币”字样的区块链公司报价在5万左右。此外,还有报价3万、9.8万的出售者。

“这些都是特殊渠道搞的,成本不便宜,普通的6000元一个。”上述出售者表示还可以帮忙过户,时间大概一个礼拜。而他们所谓的“普通执照”,就是壳公司的经营范围内不包含“区块链”、“数字货币”等字样,但包含“信息技术”等。

以中介的说法,虚拟币壳公司价格不菲,是因为近年来此类公司的批复趋严。随后,记者以企业注册者身份拨打深圳市政务服务热线咨询是否能以“区块链”“数字货币”为企业名称进行公司注册申请,其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没有检索到此类信息”。记者又通过“政民互动”平台咨询现在申请企业名称能否带“区块链”“数字货币”,收到的回复是:“区块链”目前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系统限制使用。此外,记者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设立企业时也发现,“行业用语”栏下没有区块链和数字货币的选项,“字号”也不能带有区块链和数字货币。

律师:我国法律并未赋予虚拟币合法身份

打着虚拟币噱头的壳公司交易的出现,不禁让人联想到近期以比特币、以太坊等为代表的虚拟币高涨的价格走势。

去年11月以来,虚拟币价格一路猛涨,比特币从15000美元暴涨至60000美元;以太坊的价格也从380美元左右,一路上涨至2000美元附近。


3月以来,比特币价格最高超过61000美元,一个月涨幅近26%;除比特币外,ETH月涨幅也达到26%。

价格的暴涨吸引着来自各界的投资者。过去一段时间多个机构投资者、投资人、企业宣布购买比特币,包括特斯拉、MicroStrategy等知名企业。

不过,在我国虚拟币交易所的开立、虚拟币交易等行为并不被承认。

上述律师告诉记者,目前我国法律仅承认了“比特币”是一种虚拟商品,根据《民法总则》我国公民可以持有虚拟财产(含虚拟商品),但是对于其他ICO而来的虚拟币,我国法律并未赋予其合法身份,我国公民投机此类虚拟币,很难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依据《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境内交易所模式已被禁止。

值得一提的是,2017年9月4日人民银行等七部门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明确了ICO是违法行为:“代币发行融资是指融资主体通过代币的违规发售、流通,向投资者筹集比特币、以太币等所谓‘虚拟货币’,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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