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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湖州房地产新政出台!住房限购,严查购房首付资金来源,严禁房企非自有资金购地

每日经济新闻 2021-03-27 17:42:13

每经编辑 胡玲

据浙江湖州市住建局网站消息,今日,湖州市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通知通过加强金融监管等措施,抑制非理性拿地,打击投机炒房。

通知自发文之日起实施,之前有关政策文件与本通知规定不符的,按本通知执行。

通知要求,加快住宅项目建设。严禁捂地和捂盘惜售,已出让土地须加快开发,在建项目加快建设,加速推出房源入市。严格执行土地出让约定的开竣工时间,已出让尚未建设的住宅用地开竣工时间不作延后调整。

通知要求,提高商品房预售条件。对分期申请预售的住宅项目,单次申领预售建筑面积不少于3万平方米,项目申领预售批次不超过4次。预售许可后10日内一次性公布并推出全部准售房源和车位。加强住宅预售备案价格审核审定,在售项目不予上调备案价格,续批预售备案价格不高于前批次。

通知要求,实行住房限购。在中心城市范围内,连续缴纳社保未满6个月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一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市人才政策规定的除外

通知要求,强化住房金融监管。建立住宅用地购地资金来源审查机制,对购地资金来源进行穿透式审查,严禁非自有资金购地

严格住房信贷政策,强化借款人资格和购房首付资金来源审查,严防消费贷款、经营性贷款等违规用于购房

通知要求,加强房地产市场整治。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对发布虚假广告或房源信息、制造虚假信息恶意炒作、哄抬房价、捂盘惜售、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违规收取佣金、预售资金不入监管帐户、信贷资金违规入市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同日,湖州住建局还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政策解读。

提高商品房预售条件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通知》中具体内容为:对分期申请预售的住宅项目(含前期已申领和首次申领预售的项目),单次申领预售建筑面积不少于3万平方米(尾期除外),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下的项目一次性申领预售。整个项目预售批次限定最多为4次。《通知》发布之日起,已批准预售剩余房源价格不得上调,新批预售所有房源备案价格不得高于前一批次

如何实行住房限购?

《通知》从以下几方面实行住房限购:

限购措施: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前在本市范围内连续缴纳社保未满6个月的,在中心城市范围内限购一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前在本市范围内连续缴纳社保未满6个月的,在中心城市范围内已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在中心城市范围内限购住房。

《通知》发布之日24时前,购房人已签订购买协议、支付相关款项并能提供有效支付凭证,但未网签交易合同的,不在限购之内。

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认定:本市户籍是指在我市(含区县)范围内登记的居民户籍。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家庭成员范围中任一人为本市户籍的,按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认定。驻湖部队现役军人家庭属于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湖州户籍的集体户属于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按市级有关政策认定的人才,不在限购范围内。

如何强化住房金融监管?

《通知》通过加强金融监管等措施,抑制非理性拿地,打击投机炒房。对购地资金来源进行穿透式审查,严禁非自有资金购地,促使开发企业使用合规自有资金购置土地。切实加强房屋贷款管理,防止消费贷款、经营性贷款用于购房。

如何加强房地产市场整治?

《通知》中提出,为进一步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规范市场行为、优化市场环境,要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对发布虚假广告或房源信息、制造虚假信息恶意炒作、哄抬房价、捂盘惜售、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违规收取佣金、预售资金不入监管帐户、信贷资金违规入市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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