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24 18:43:53
3月24日,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发布警情通报称, 陕西某能源有限公司组织员工年会聚餐时,高某亭手拿香烟将刘某右脸部烫伤。高某亭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据悉,事发于2月5日,男子刘先生称,公司聚餐时该领导高某亭对自己言语挑衅,并两次用烟头烫自己的脸,并问“烫不烫,疼不疼,疼就对了,这样你才能长点记性”。之后,高某亭向他道歉,被他拒绝。3月22日,涉事公司回应,已免去该领导所有职务,并全员通报。(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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