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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香果女孩”家属仅获退赔32元?代理律师回应:“退赔32元“并非“赔偿32元”

2021-03-14 16:28:36

每经AI快讯,3月12日,“百香果女孩”杨某燕的妈妈陈礼言接到了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寄出的《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至此,凶手杨光毅对受害女孩及家属退赃全部执行完毕,受害方获得退赔32元。

本案申诉代理律师、河北驰舟律师事务所的侯士朝对这32块钱做出解释: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所给陈礼言的这些结案通知书,实际上指的是再审判决当中的退赔32元这一部分。退赔32元这部分属于杨光毅强奸一案再审判决书中的第二项部分。第二项判决内容是“责令杨光毅退赔32元给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陈礼言”。也就是说,钦州市中级法院将32元退回到陈礼言手中之后,该案件退赔部分就属于已经执行完毕了。这与当时的民事调解、民事部分是有所区别的。
2019年9月,在灵山县人民法院的主持下,陈礼言同被告杨光毅就民事赔偿部分达成一致。原在民事调解书中表明,要求被告杨光毅赔偿经济损失285474元、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此后,杨某燕家属一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检察日报正义网)
责编 胡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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