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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市民”的归属感,不只是住房

每日经济新闻 2021-03-05 22:18:22

公共服务均等化

每经记者 吴林静  杨欢    实习生 刘雅玲    每经编辑 刘艳美    

3月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开幕,《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到了“新市民”的概念,明确要“尽最大努力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缓解住房困难”。

城叔注意到,江苏、江西、湖北三省2021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提到了这群人,同样是提出要解决他们的住房困难问题。

“新市民”是个什么样的群体?

早在2014年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时就提过几次。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此前强调,“对于长期居住在城市并有相对固定工作的农民工,要逐步让他们融为城市‘新市民’,享受同样的基本公共服务,享有同等的权利。不能把他们视为城市的‘二等公民’。”

一开始,“新市民”主要是基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角度,针对“农民工”的一种新称呼。

从2017年的全国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开始,“新市民”指代的范围开始扩大。尤其在住房问题方面,除了农业转移人口,“新就业大学生”也被纳入“新市民”范畴。

这群人有多少,值得成为“十四五”开局第一年《政府工作报告》中的首提词?有个常被引用的统计数据,即目前我国“新市民”约有2亿。

那么,“新市民”目前亟需解决的问题是住房难题吗?缓解了住房困难,这2亿人就可以摆脱掉这个“新”字、成为真正的市民吗?

2.4亿人的“安居乐业”

图片来源:摄图网

当下,每年我国流动人口的总规模已经达到2.4亿。“十四五”期间,城镇化率将进一步提高,这意味着每年城市还将新增千万级的人口。

这些人将主要向大城市聚集,已是共识。矛盾也因此而来。

在自己长期工作生活的地方拥有一套住房,过上安居乐业的日子,是根植于国人心中的传统价值观。

“拥有”,租赁是最基本的方式,购买是更加有归属感、认同感的体现。

然而,刚过去的一年,一些大城市房价出现上涨,与“新市民”的收入差距拉大,按照后者的财富积累速度,很难有能力在房价持续上涨的大城市购买房屋。

房屋租赁市场也存在诸多问题。过去几年,住房租赁市场快速发展,租房中介如雨后春笋般涌现,租赁房源供应量随之增加,租赁需求得到满足。但同时,恶意抬价、虚假房源、违规隔断、装修污染超标等乱象也频繁出现,还存在着供应结构不合理、市场秩序不规范、租赁关系不稳定等问题。

“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要重视解决好这部分群体的住房问题。”住建部部长王蒙徽曾说。

如何解决?补齐住房租赁“短腿”是当下的关键。早在2019年《中国建设报》刊文指出,“住房租赁关乎城市吸引力,关乎人民福祉,是解决新市民住房问题、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目标的重要途径”。

日前,王蒙徽接受新华社采访时表示,要加快构建以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保障性租赁住房包括公租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

其中,公租房主要面向城镇户籍住房和收入“双困”家庭,政策性租赁住房主要面向无房新市民。在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重点发展政策性租赁住房。要推动出台《住房租赁条例》,加快完善长租房政策。

王蒙徽还提到,要支持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发展共有产权住房,供应范围以面向户籍人口为主,逐步扩大到常住人口。另外,还要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和住房公积金支持租赁住房发展试点。

教育公平的更大步伐

图片来源:每日经济新闻记者 张建 摄

让这些“新市民”对城市产生认同感、归属感,进而安居乐业,保障其居住的权益只是第一步,城市还要在公共服务上让其享受同等权利,涉及教育、医疗、养老等与城市工作生活相关的各个方面。

客观来说,公共服务享受的差异之所以广泛存在,最根本的根源是公共服务与公共资源的均等化水平不足。

上海交通大学特聘教授、中国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陆铭告诉城叔,“新市民与传统有户籍身份的城市居民之间,最大的差别主要体现在两方面,除了住房,另一个就是教育问题,这主要体现在一些城市里,新市民子女不能在当地平等的接受公共教育。”

聚焦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有8处提到“公平”,其中涉及教育的有3处。具体来看,针对2021年的重点工作部署,《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在教育公平上迈出更大步伐,更好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问题。”

有观点指出,对于农村富余劳动力来说,进入城市后,往往会在城市里形成一个贫困阶层。如果他们在城市里待不住了,可能会返回农村。

而在陆铭看来,“新市民”不仅包括传统所讲的农民工群体,还有刚从学校毕业的大学生、高中生等,他们可能原本就是城市户籍,从学校毕业后留在大城市就业,面临着公共服务差别待遇的问题,值得未来的政策去关注。

此前一项关于城市人才吸引力影响因素的问卷调查显示,户籍政策对城市吸引人才的影响明显减小,居住成本、医疗等公共资源水平、城市开放包容程度等因素显示度升高。

随着城市发展进入2.0阶段,从单纯关注经济增长转向全面发展,影响城市吸引力的因素也在发生转变。在地方的政府工作报告和“十四五”规划建议中,不少城市将“幸福城市”“品质城市”等列为发展目标。

什么是城市带来的幸福、品质?让居住其中的人平等享有各项权益,享受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资源,让“老市民”“新市民”都成为城市发展的力量,这才是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核心要义。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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