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2-27 07:35:03
据南方+客户端,2月27日凌晨,广东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东建〔2021〕6号)》,提出: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商品住房),须在购房之日前四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社保满三年。新入户居民家庭购买第一套新建商品住房的,须在本市落户满半年、且在购房前两年内逐月连续缴纳社保满半年。
这是继去年7月,东莞出台楼市限购、限转让政策以来,东莞再出楼市重磅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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