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2-03 14:50:18
男子杨某和妻子甘某,于去年1月25日,携带三个子女从江西省南昌市回到广东梅州五华县华城镇甘某的娘家。同年2月10日至12日,杨某的妹妹、父亲和母亲均被确诊感染新冠肺炎。杨某、甘某在南昌市所在社区工作人员刘某明确告知其家人被确诊感染新冠肺炎后,未向有关部门报告其密切接触史,多次外出购物、串门探亲,不遵守各级政府发布的防控新冠病毒肺炎的措施。2月13日至15日,杨某一家三口先后被确诊感染新冠肺炎。因为他们的“到处走动”,致使76个密切接触者被集中隔离,造成社会民众恐慌,可能引起按照甲类管理的传染病传播的严重危险。五华警方对杨某夫妻俩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近日,五华法院依法对此案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审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依法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二年;判处甘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梅州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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