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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陵江铊超标污染源基本确定,白银有色及东岭集团控股子公司涉事

每日经济新闻 2021-01-30 10:49:43

每经记者 淡忠奎    每经编辑 毕华章

近日引发广泛关注的嘉陵江及其支流铊污染的源头基本锁定。

1月21日上午,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在新闻发布会上通报称,基本确定此次事件由甘肃厂坝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厂坝有色)成州锌冶炼厂、陕西略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略钢)污染造成,经过处置目前水质已达标。

值得注意的是,涉事企业厂坝有色系白银有色(601212)控股子公司,而略钢系东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这两家企业此前曾多次涉入环保事件。其中,成州锌冶炼厂2019年曾涉含硫气体外逸重大环保事故,被勒令停产整顿,2020年4月刚刚复产。

白银有色董秘办相关人士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我们已经第一时间停产,停止外排,具体原因还在调查之中,我们也会持续履行披露义务。”

嘉陵江铊污染锁定上游两家企业

铊及其化合物含有剧毒,是世界公认的13种优先控制的金属污染物之一,涉铊污染的环保事件也一直备受重视。

汉中市政府情况通报显示,1月20日下午,发现嘉陵江干流巨亭水库下游水质监测数据铊浓度异常,其后相关部门迅速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刘友宾表示,获悉消息后,生态环境部高度重视,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并派出工作组连夜赶赴甘陕川三地,指导督促当地开展应急处置,查清污染源。陕、甘当地政府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展开应急处理和污染治理工作。

经过排查,此次嘉陵江汉中段铊超标污染源头,被锁定在青泥河上游甘肃成县境内和汉中市略阳县东渡河入嘉陵江口上游约2里范围内,分别是厂坝有色成州锌冶炼厂和略钢造成其铊浓度超标。

嘉陵江是长江上游的主要支流之一,发源自陕西凤县,流经甘肃,陕西境内经略阳县、宁强县进入四川广元,所涉青泥河和东渡河是其上游两条支流。

生态环境部通报称,自1月21日20时,东渡河水质持续达标;1月27日2时起,青泥河入嘉陵江水质达标,将指导甘陕川三地继续做好污染水体处置工作,确保群众饮水安全。同时,及时组织开展事件调查和生态环境损害评估。

1月28日上午,略阳县政府《关于嘉陵江支流铊浓度异常应急处置工作情况的通报》称,针对略钢铁矿原料中的铊在生产过程中富集到烟尘灰、地面集尘,含铊污染物随地面冲洗水等经厂区雨水沟道进入东渡河的问题,1月22日已全面封堵企业入河排水口,切断了排放源。

略阳县政府相关人士透露,该事件暂未对当地群众安全造成影响,生活用水正常。

此外,白银有色董秘办相关人士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我们已经第一时间停产,停止外排,具体原因还在调查之中,我们也会持续履行披露义务。”

上游冶炼厂:铊排放超明年新标准限值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嘉陵江铊污染事件的背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目前工业污染物铊排放标准的一项空白。

1月27日,成州锌冶炼厂在《关于外排水中铊浓度异常情况的致歉》。(以下简称《致歉》)称,此前陇南市生态环境局成县分局在成州锌冶炼厂排放口取水样检测,其中工业废水铊浓度超出了将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的《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的限值。成州锌冶炼厂随即停止生产,并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展开应急处置。

这份《致歉》还提到,成州锌冶炼厂采用当前国内成熟的锌冶炼生产工艺,生产稳定,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按照现行的国家《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各项应监测指标均达标,但其中对铊排放没有做出规定,也没有地方补充标准,因此成州锌冶炼厂对铊没有进行系统性评价。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据了解,这并不是嘉陵江流域汉中段第一次发生铊超标事件,此前“嘉陵江铊污染”还曾被生态环境部通报为重大突发环境事件。2017年5月5日,陕西省宁强县汉中锌业铜矿公司违法排放废水致嘉陵江由陕入川断面水质异常,西湾水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铊浓度超标4.6倍。

其后,汉中锌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汉锌铜矿法人代表等10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不过,随着铊排放污染问题的逐渐暴露,相关标准和规范也在不断地完善。

2017年,原环境保护部水环境管理司制订《涉铊重点行业排放标准修改工作方案》,拟以标准修改单的形式,分批修改涉铊重点行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纳入铊排放限值和相应管理要求。

2020年12月,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等行业污染物排放修改单,纳入铊排放限值和相关标准。

值得一提的是,西欧改单发布之日起环评通过审批的相关企业和项目,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要求,此前已经通过审批的,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修改单的要求。

两家涉事企业多次陷入环保风险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成州锌冶炼厂和略钢此前多次涉及环保事件,并且前者曾停产整顿,2020年4月刚刚复产。

2019年5月,成州锌冶炼厂发生一起二氧化硫逸出事故,直接导致1人二氧化硫轻度中毒、88人接触反应。其后,该厂被处罚金350.4万元,并对主要负责人罚款1.6万元,还被勒令停产整顿。

白银有色年报坦言,受该事件影响,成州锌冶炼厂直到去年4月才复产。公司将一季度停工损失计入2019年度,确认预计负责4080.93万元。

2020年5月,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甘肃省反馈督察情况时指出:“陇南市成州锌冶炼厂有色冶炼废渣库闭库工程设计建设存在重大缺陷,渣场坝下截渗墙严重腐蚀,墙外地面多处渗滤液渗出,镉、锌浓度远超行业排放标准。”

略钢也曾多次因环保问题被处罚,频频被周边群众投诉。2017年11月,汉中市环保局就略钢公司突出环境问题约谈了企业主要负责人,并指出其主要存在的物料扬尘污染、55万吨球团竖炉项目未经环评违法生产、烟尘无组织排放严重等问题。

此后,其14平方米球团竖炉项目环评未经审批建成投用、料场堆放有矿石和焦炭等物料,未密闭或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等原因被当地环保部门处罚。

不过,作为当地工业的支柱型企业,近年来汉中也正推动略钢不断转型升级。比如,2020年陕西确定的600个省级重点项目中,总投资5.2亿元的略钢工业技术综合改造项目就位列其中。

而位于甘肃省成县的厂坝有色背靠资本平台,在行业标准不断完善的背景下,转型升级、排除环境风险,或也是眼下亟需完成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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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引发广泛关注的嘉陵江及其支流铊污染的源头基本锁定。 1月21日上午,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在新闻发布会上通报称,基本确定此次事件由甘肃厂坝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厂坝有色)成州锌冶炼厂、陕西略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略钢)污染造成,经过处置目前水质已达标。 值得注意的是,涉事企业厂坝有色系白银有色(601212)控股子公司,而略钢系东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这两家企业此前曾多次涉入环保事件。其中,成州锌冶炼厂2019年曾涉含硫气体外逸重大环保事故,被勒令停产整顿,2020年4月刚刚复产。 白银有色董秘办相关人士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我们已经第一时间停产,停止外排,具体原因还在调查之中,我们也会持续履行披露义务。” 嘉陵江铊污染锁定上游两家企业 铊及其化合物含有剧毒,是世界公认的13种优先控制的金属污染物之一,涉铊污染的环保事件也一直备受重视。 汉中市政府情况通报显示,1月20日下午,发现嘉陵江干流巨亭水库下游水质监测数据铊浓度异常,其后相关部门迅速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刘友宾表示,获悉消息后,生态环境部高度重视,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并派出工作组连夜赶赴甘陕川三地,指导督促当地开展应急处置,查清污染源。陕、甘当地政府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展开应急处理和污染治理工作。 经过排查,此次嘉陵江汉中段铊超标污染源头,被锁定在青泥河上游甘肃成县境内和汉中市略阳县东渡河入嘉陵江口上游约2里范围内,分别是厂坝有色成州锌冶炼厂和略钢造成其铊浓度超标。 嘉陵江是长江上游的主要支流之一,发源自陕西凤县,流经甘肃,陕西境内经略阳县、宁强县进入四川广元,所涉青泥河和东渡河是其上游两条支流。 生态环境部通报称,自1月21日20时,东渡河水质持续达标;1月27日2时起,青泥河入嘉陵江水质达标,将指导甘陕川三地继续做好污染水体处置工作,确保群众饮水安全。同时,及时组织开展事件调查和生态环境损害评估。 1月28日上午,略阳县政府《关于嘉陵江支流铊浓度异常应急处置工作情况的通报》称,针对略钢铁矿原料中的铊在生产过程中富集到烟尘灰、地面集尘,含铊污染物随地面冲洗水等经厂区雨水沟道进入东渡河的问题,1月22日已全面封堵企业入河排水口,切断了排放源。 略阳县政府相关人士透露,该事件暂未对当地群众安全造成影响,生活用水正常。 此外,白银有色董秘办相关人士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我们已经第一时间停产,停止外排,具体原因还在调查之中,我们也会持续履行披露义务。” 上游冶炼厂:铊排放超明年新标准限值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嘉陵江铊污染事件的背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目前工业污染物铊排放标准的一项空白。 1月27日,成州锌冶炼厂在《关于外排水中铊浓度异常情况的致歉》。(以下简称《致歉》)称,此前陇南市生态环境局成县分局在成州锌冶炼厂排放口取水样检测,其中工业废水铊浓度超出了将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的《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的限值。成州锌冶炼厂随即停止生产,并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展开应急处置。 这份《致歉》还提到,成州锌冶炼厂采用当前国内成熟的锌冶炼生产工艺,生产稳定,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按照现行的国家《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各项应监测指标均达标,但其中对铊排放没有做出规定,也没有地方补充标准,因此成州锌冶炼厂对铊没有进行系统性评价。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据了解,这并不是嘉陵江流域汉中段第一次发生铊超标事件,此前“嘉陵江铊污染”还曾被生态环境部通报为重大突发环境事件。2017年5月5日,陕西省宁强县汉中锌业铜矿公司违法排放废水致嘉陵江由陕入川断面水质异常,西湾水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铊浓度超标4.6倍。 其后,汉中锌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汉锌铜矿法人代表等10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不过,随着铊排放污染问题的逐渐暴露,相关标准和规范也在不断地完善。 2017年,原环境保护部水环境管理司制订《涉铊重点行业排放标准修改工作方案》,拟以标准修改单的形式,分批修改涉铊重点行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纳入铊排放限值和相应管理要求。 2020年12月,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等行业污染物排放修改单,纳入铊排放限值和相关标准。 值得一提的是,西欧改单发布之日起环评通过审批的相关企业和项目,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要求,此前已经通过审批的,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修改单的要求。 两家涉事企业多次陷入环保风险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成州锌冶炼厂和略钢此前多次涉及环保事件,并且前者曾停产整顿,2020年4月刚刚复产。 2019年5月,成州锌冶炼厂发生一起二氧化硫逸出事故,直接导致1人二氧化硫轻度中毒、88人接触反应。其后,该厂被处罚金350.4万元,并对主要负责人罚款1.6万元,还被勒令停产整顿。 白银有色年报坦言,受该事件影响,成州锌冶炼厂直到去年4月才复产。公司将一季度停工损失计入2019年度,确认预计负责4080.93万元。 2020年5月,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甘肃省反馈督察情况时指出:“陇南市成州锌冶炼厂有色冶炼废渣库闭库工程设计建设存在重大缺陷,渣场坝下截渗墙严重腐蚀,墙外地面多处渗滤液渗出,镉、锌浓度远超行业排放标准。” 略钢也曾多次因环保问题被处罚,频频被周边群众投诉。2017年11月,汉中市环保局就略钢公司突出环境问题约谈了企业主要负责人,并指出其主要存在的物料扬尘污染、55万吨球团竖炉项目未经环评违法生产、烟尘无组织排放严重等问题。 此后,其14平方米球团竖炉项目环评未经审批建成投用、料场堆放有矿石和焦炭等物料,未密闭或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等原因被当地环保部门处罚。 不过,作为当地工业的支柱型企业,近年来汉中也正推动略钢不断转型升级。比如,2020年陕西确定的600个省级重点项目中,总投资5.2亿元的略钢工业技术综合改造项目就位列其中。 而位于甘肃省成县的厂坝有色背靠资本平台,在行业标准不断完善的背景下,转型升级、排除环境风险,或也是眼下亟需完成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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