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2021-01-29 19:59:27
每经编辑|彭水萍
据央视新闻,今天上午(1月29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郭文思故意伤害案作出一审判决。此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以郭文思所获减刑均系利用不正当手段获得,对郭文思减刑的裁定均确有错误为由,撤销对郭文思的九次减刑裁定,恢复对郭文思原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刑罚的执行。此次,北京市二中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郭文思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与其前罪恢复执行的刑罚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图片来源:摄图网(图文无关)
北京市二中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3月14日,被告人郭文思到北京市东城区一超市购物,在收银台结账时,因其将佩戴的口罩摘至脖颈处,在后面等待结账的段某某提示郭文思要正确佩戴口罩,遂引起其不满,郭文思走到段某某面前进行指责,用右手猛推段某某左肩,并用右脚勾绊其脚部,致段某某仰面倒地不起,后又俯身上前扭转其颈部。随后,郭文思还将见状上前拦阻其离开的两名超市员工打伤。段某某被送医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北京市二中院经审理认为,在北京市疫情防控应急一级响应期间,被告人郭文思因在公共场所未正确佩戴口罩被提醒后心生不满,即采用猛推、勾绊的方式将被害人摔倒在地致其颅脑损伤死亡,随后殴打前来拦阻的两名超市工作人员,造成一人死亡、二人受伤的特别严重后果,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且所犯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予惩处,并与其之前所犯故意杀人罪恢复执行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罚。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西城区人民法院在同日宣判的,还有与“郭文思减刑案”相关的隋建军等受贿、徇私舞弊减刑案以及郭万普等行贿案。被告人隋建军、郭万普、王乃聪、刘永清、郭京霞、程丽霞、王晓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至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甘佳良、赵双月、王昱、李楠、段炳川、陈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至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部分被告人还被判处40万元至14万元不等的罚金刑。
另据悉,在法院审理期间,东城区民政局根据《北京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确认3名被害人符合见义勇为认定条件,并给予其褒扬和奖励。
案件回溯:
2020年3月14日,刑满释放人员郭文思在北京市一家超市内因拒戴口罩产生纠纷,并将一名七旬老人殴打致死。案发后,社会舆论产生强烈反响,对郭文思多次减刑和改造成效等问题提出强烈质疑。
一个口罩引发的血案,牵出了隐藏在违规减刑背后的腐败。
事件发生后,北京市委高度重视,迅速成立联合调查组开展调查。经查,2005年2月24日,郭文思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后经9次减刑,于2019年7月24日刑满释放。郭文思在潮白监狱、清园监狱服刑期间,其父郭万普通过给予财物的方式,直接或通过他人请托监狱系统、检察院、法院相关工作人员,为郭文思快速减刑提供帮助并对服刑生活予以关照。其中,潮白监狱原党委书记、监狱长隋建军在明知郭文思不符合减刑条件的情况下,6次主持监狱长办公会并签批报请减刑文件。
2020年9月13日,北京市纪委监委发出通报,隋建军等9名党员、公职人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取消退休待遇)处分,多人因涉嫌徇私舞弊减刑罪等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综合央视新闻、公开信息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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