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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泸天化: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被罚款7.5万元

每日经济新闻 2021-01-03 18:32:11

每经AI快讯,泸天化1月3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收到泸州市应急管理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泸市)应急罚〔2020〕020号。

2020年7月7日至8日,泸州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公司合成车间氨加热器 142C(介质为甲醇、氨)的安全阀放空口为就地排放,执法人员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泸市应急责改〔2020〕支 2021 号),责令公司于2020年8月13日前整改完毕。2020年12月11日,泸州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公司该整改事项进行复查时,发现公司未对该事项进行整改,且未向泸州市应急管理局提交延期 整改申请。

上述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二)项和《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使用 规则(试行)》(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31 号)第十三条的规定,决定给予公司罚款人民币7.5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0年半年报显示,泸天化的主营业务为化肥业、贸易业务、化工,占营收比例分别为:47.3%、28.25%、22.86%。

泸天化的董事长是廖廷君,男,53岁,大学本科学历。 泸天化的总经理是赵永清,男,56岁,硕士学历。

道达号(daoda1997)“个股趋势”提醒:
1. 泸天化近30日内北向资金持股量减少119.25万股,占流通股比例减少0.07%;
2. 近30日内无机构对泸天化进行调研。更多关键信息,请搜索“道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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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任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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