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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将实施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 此前多个城市已推行

2020-12-28 12:30:24

每经AI快讯,12月28日,太原将于12月30日起实施《太原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试行)》,有效期2年,重点防范商品房交易风险。12月份以来,一些城市发布了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对预售制政策进行调整。各地预售资金监管条文表述虽有出些许不同,但无一例外,都确立了确保预售资金用于商品住房项目工程建设的“专款专用”原则,以及由商业银行开设专用账户监管开发商预售资金使用制度。

责编 毕陆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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