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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要到WTO告中国,外交部回应

每日经济新闻 2020-12-16 23:15:47

每经编辑 孙志成    

据环球时报,12月16日,澳大利亚政府表示,将于当日晚些时候就中国决定对澳大麦征收关税一事,正式向世界贸易组织(WTO)提出申诉。

对此,中国外交部今天回应指出,澳大利亚政府应当认真对待中方关切,采取实际行动,纠正针对中国企业的歧视性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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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将就大麦关税问题向WTO提起申诉

据澳大利亚广播公司16日报道,澳大利亚贸易部长西蒙·伯明翰当天宣布,澳大利亚政府将就中国针对澳大麦的关税问题,于当地时间16日晚上正式向世界贸易组织(WTO)提起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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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广播公司报道截图

伯明翰称,澳大利亚政府认为问题无法通过私下努力解决,因此决定申请独立机构裁决,以解决相关贸易纠纷,这是“合乎逻辑且合理的一步”。

这起申诉的处理预计需要耗费数年时间。伯明翰宣称,澳政府在“保护谷物种植者和大麦生产者的权益”方面有着“强有力的理由”,因此他认为申诉“胜算很高”。

12月16日的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有记者问:澳大利亚贸易部长称,澳将就中国决定对澳大麦征收关税一事,正式向世贸组织提起诉讼。请问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外交部发言人汪文斌表示,关于中澳之间的贸易个案,我们已经多次阐明了中方的原则立场。具体情况,请你向中方的主管部门了解。

汪文斌强调,澳大利亚政府应当认真对待中方关切,采取实际行动,纠正针对中国企业的歧视性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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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是澳大利亚大麦作物出口的主要客户。根据澳大利亚政府的统计,澳大利亚约70%的大麦都出口到中国,2018年的贸易额一度达到15亿澳元(约合人民币70.5亿元)。

今年5月18日,商务部发布2020年第14号和第15号公告,公布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大麦反倾销调查和反补贴调查的最终裁定,裁定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大麦存在倾销和补贴,国内产业受到了实质损害,且倾销和补贴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决定自2020年5月19日起对上述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反倾销税率为73.6%,反补贴税率为6.9%(两者合计80.5%),征收期限为5年。

  

应国内大麦产业申请,商务部于2018年11月19日和12月21日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大麦发起反倾销调查和反补贴调查。立案后,商务部严格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世贸组织相关规则进行调查,并做出上述最终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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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摄图网(图文无关)

11月29日,伯明翰就曾透露澳大利亚政府在寻求向WTO提起申诉。伯明翰当时在接受采访时也坦言,不论是否上诉到WTO,最终是否撤销反倾销措施实际上“都由中方决定”,“中国选择将它们适用于澳大利亚,也只有中国可以选择撤销这些决定”。

此前,中国驻澳大利亚使馆曾明确指出,澳方屡屡在涉及中国核心利益和重大关切的问题上采取错误言行,主动挑起挑衅性、对抗性行动,是造成中澳关系困难局面的根本原因。

中国外交部也多次强调,中国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对一些澳大利亚输华产品采取相关措施,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国际惯例,也是对中国国内产业和消费者负责任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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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对澳大利亚煤炭实施禁令?

近日,多家外媒炒作“中国将封锁澳煤炭进口”的消息,12月15日,有外媒记者在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就此提问,外交部发言人汪文斌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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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了解你所说的情况,请向有关主管部门询问。我想告诉你的是,中方主管部门近来依法依规对一些澳大利亚输华产品采取相关措施,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国际惯例,也是对中国国内产业和消费者负责任的行为。近期我们屡屡听到澳方以所谓“受害者”自居,不断对中方进行影射、指责,这完全是混淆视听、倒打一耙。中方对此绝不接受。事实上,正是澳方近年来将经贸、投资、科技等问题政治化,违背市场经济原则和国际经贸规则对中国企业采取歧视性措施,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我想给大家列出三点事实:

第一,2018年以来,十多个中方赴澳投资项目都被澳方以莫须有的所谓“国家安全”理由拒绝,这其中包括香港长江基建集团收购澳天然气集团、蒙牛乳业收购澳雄狮乳品等基础设施、农牧业领域项目,给中方企业造成巨额损失。今年3月、6月,澳方连续修改外商投资法,大幅加强对外资所谓“国家安全审查”,澳大利亚自己国内媒体解读为这就是针对中国,完全背离《中澳自贸协定》中有关双方应为对方投资提供便利、不断降低投资审查门槛的承诺。正是由于澳方针对中国企业采取的一系列歧视性做法,中国企业对澳大利亚投资自2017年起连年大幅下降,去年投资额较2016年下降85%

第二,澳方在没有任何确凿证据的情况下,以所谓“国家安全”为由挑头禁止中国企业参与5G网络建设,到现在依然没有给出一个合理解释。

第三,截至目前,澳大利亚针对中国产品发起的反倾销、反补贴调查多达106起,而中国对澳大利亚产品发起反倾销、反补贴调查总共只有4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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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摄图网(图文无关)

澳方一系列违背市场原则和中澳自贸协定精神的举措,干扰了中澳务实合作的良好发展势头,也对澳大利亚自身形象和信誉造成损害。相比之下,中方信守承诺,积极履行《中澳自贸协定》规定的义务,于2015年至2020年连续6年调低自澳进口关税,目前约95%自澳进口商品享受零关税待遇。中国坚定不移扩大对外开放,营商环境持续改善。在前不久举行的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上,澳大利亚有150多家企业参展,在参展国家中数量位列前茅,显示出澳大利亚企业对中国市场前景的充分信心。

我想告诉大家的是,如果是建立在相互尊重、遵守规则基础上的正常交往与合作,就没有什么值得担心的。反之,将正常经贸活动政治化并无端设限、违反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干涉别国内政、甚至挑动分歧和对抗,这才是真正值得担忧的事。我们希望澳方能够反躬自省、言行一致,切实为中澳各领域务实合作提供良好条件和氛围,而不是相反。

关于你提到的中方减少对有关国家煤炭进口限制的情况,我并不了解,请你向有关主管部门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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辑|孙志成 杜恒峰 肖勇

校对|李净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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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经济新闻综合

环球网、海外网、外交部官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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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环球时报,12月16日,澳大利亚政府表示,将于当日晚些时候就中国决定对澳大麦征收关税一事,正式向世界贸易组织(WTO)提出申诉。 对此,中国外交部今天回应指出,澳大利亚政府应当认真对待中方关切,采取实际行动,纠正针对中国企业的歧视性做法。 澳大利亚将就大麦关税问题向WTO提起申诉 据澳大利亚广播公司16日报道,澳大利亚贸易部长西蒙·伯明翰当天宣布,澳大利亚政府将就中国针对澳大麦的关税问题,于当地时间16日晚上正式向世界贸易组织(WTO)提起申诉。 澳大利亚广播公司报道截图 伯明翰称,澳大利亚政府认为问题无法通过私下努力解决,因此决定申请独立机构裁决,以解决相关贸易纠纷,这是“合乎逻辑且合理的一步”。 这起申诉的处理预计需要耗费数年时间。伯明翰宣称,澳政府在“保护谷物种植者和大麦生产者的权益”方面有着“强有力的理由”,因此他认为申诉“胜算很高”。 12月16日的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有记者问:澳大利亚贸易部长称,澳将就中国决定对澳大麦征收关税一事,正式向世贸组织提起诉讼。请问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外交部发言人汪文斌表示,关于中澳之间的贸易个案,我们已经多次阐明了中方的原则立场。具体情况,请你向中方的主管部门了解。 汪文斌强调,澳大利亚政府应当认真对待中方关切,采取实际行动,纠正针对中国企业的歧视性做法。 中国是澳大利亚大麦作物出口的主要客户。根据澳大利亚政府的统计,澳大利亚约70%的大麦都出口到中国,2018年的贸易额一度达到15亿澳元(约合人民币70.5亿元)。 今年5月18日,商务部发布2020年第14号和第15号公告,公布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大麦反倾销调查和反补贴调查的最终裁定,裁定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大麦存在倾销和补贴,国内产业受到了实质损害,且倾销和补贴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决定自2020年5月19日起对上述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反倾销税率为73.6%,反补贴税率为6.9%(两者合计80.5%),征收期限为5年。    应国内大麦产业申请,商务部于2018年11月19日和12月21日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大麦发起反倾销调查和反补贴调查。立案后,商务部严格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世贸组织相关规则进行调查,并做出上述最终裁定。 图片来源:摄图网(图文无关) 11月29日,伯明翰就曾透露澳大利亚政府在寻求向WTO提起申诉。伯明翰当时在接受采访时也坦言,不论是否上诉到WTO,最终是否撤销反倾销措施实际上“都由中方决定”,“中国选择将它们适用于澳大利亚,也只有中国可以选择撤销这些决定”。 此前,中国驻澳大利亚使馆曾明确指出,澳方屡屡在涉及中国核心利益和重大关切的问题上采取错误言行,主动挑起挑衅性、对抗性行动,是造成中澳关系困难局面的根本原因。 中国外交部也多次强调,中国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对一些澳大利亚输华产品采取相关措施,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国际惯例,也是对中国国内产业和消费者负责任的行为。 中国对澳大利亚煤炭实施禁令? 近日,多家外媒炒作“中国将封锁澳煤炭进口”的消息,12月15日,有外媒记者在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就此提问,外交部发言人汪文斌表示: 我不了解你所说的情况,请向有关主管部门询问。我想告诉你的是,中方主管部门近来依法依规对一些澳大利亚输华产品采取相关措施,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国际惯例,也是对中国国内产业和消费者负责任的行为。近期我们屡屡听到澳方以所谓“受害者”自居,不断对中方进行影射、指责,这完全是混淆视听、倒打一耙。中方对此绝不接受。事实上,正是澳方近年来将经贸、投资、科技等问题政治化,违背市场经济原则和国际经贸规则对中国企业采取歧视性措施,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我想给大家列出三点事实: 第一,2018年以来,十多个中方赴澳投资项目都被澳方以莫须有的所谓“国家安全”理由拒绝,这其中包括香港长江基建集团收购澳天然气集团、蒙牛乳业收购澳雄狮乳品等基础设施、农牧业领域项目,给中方企业造成巨额损失。今年3月、6月,澳方连续修改外商投资法,大幅加强对外资所谓“国家安全审查”,澳大利亚自己国内媒体解读为这就是针对中国,完全背离《中澳自贸协定》中有关双方应为对方投资提供便利、不断降低投资审查门槛的承诺。正是由于澳方针对中国企业采取的一系列歧视性做法,中国企业对澳大利亚投资自2017年起连年大幅下降,去年投资额较2016年下降85%。 第二,澳方在没有任何确凿证据的情况下,以所谓“国家安全”为由挑头禁止中国企业参与5G网络建设,到现在依然没有给出一个合理解释。 第三,截至目前,澳大利亚针对中国产品发起的反倾销、反补贴调查多达106起,而中国对澳大利亚产品发起反倾销、反补贴调查总共只有4起。 图片来源:摄图网(图文无关) 澳方一系列违背市场原则和中澳自贸协定精神的举措,干扰了中澳务实合作的良好发展势头,也对澳大利亚自身形象和信誉造成损害。相比之下,中方信守承诺,积极履行《中澳自贸协定》规定的义务,于2015年至2020年连续6年调低自澳进口关税,目前约95%自澳进口商品享受零关税待遇。中国坚定不移扩大对外开放,营商环境持续改善。在前不久举行的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上,澳大利亚有150多家企业参展,在参展国家中数量位列前茅,显示出澳大利亚企业对中国市场前景的充分信心。 我想告诉大家的是,如果是建立在相互尊重、遵守规则基础上的正常交往与合作,就没有什么值得担心的。反之,将正常经贸活动政治化并无端设限、违反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干涉别国内政、甚至挑动分歧和对抗,这才是真正值得担忧的事。我们希望澳方能够反躬自省、言行一致,切实为中澳各领域务实合作提供良好条件和氛围,而不是相反。 关于你提到的中方减少对有关国家煤炭进口限制的情况,我并不了解,请你向有关主管部门询问。 编辑|孙志成杜恒峰肖勇 校对|李净翰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 环球网、海外网、外交部官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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