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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菏泽:交通执法人员擅自收取车辆罚款并私分,涉案16万元,涉执法人员40人

每日经济新闻 2020-12-05 11:01:00

每经编辑 赵庆

12月4日,据山东菏泽市纪委官方微信“清风菏泽”发布,东明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副书记、局长郭瑞,时任分管监察大队工作的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凤江,监察大队原大队长唐俊青因下属中队违规执法问题被问责。2017年2月至2019年6月,东明县交通运输局监察大队多个中队在执法过程中存在擅自收取过往车辆的罚没款并且私分据为己有的情况,涉及执法人员40人,涉案金额16万余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对本系统执法队伍管理不严、教育不够,对交通执法工作监督失职,郭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刘凤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唐俊青因无职可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相关责任人、违纪资金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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