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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使馆连发两条重要消息:在乌中国公民谨防“私人包机”骗局,9月10日起赴华航班乘客须核酸检测

每日经济新闻 2020-09-04 20:44:19

每经编辑|张喜威

9月4日,中国驻乌斯别克斯坦大使馆连发两条重要消息:一条“关于请在乌中国公民谨防诈骗的提醒”,一条为“关于在乌兹别克斯坦实施赴华航班乘客凭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登机的具体办法”。

关于请在乌中国公民谨防诈骗的提醒

近日,我馆注意到旅乌侨胞微信群中有人散播私人租用长龙航空商业包机载客赴中国的不实信息,甚至假借官方文件并以使馆名义招揽私人包机售票,向中国公民收集个人信息。经核实,上述信息系谣言。

使馆在此提醒广大中国同胞,请大家对微信群等社交媒体上散播的商业包机信息保持警惕,增强对虚假和错误信息的辨识能力,不信谣、不传谣,确保个人信息和财产安全,避免上当受骗遭受经济损失。

乌兹别克斯坦报警电话:102  

驻乌兹别克斯坦使馆24小时领事保护电话:+998-93-5018574

赴华航班乘客凭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登机

为确保国际旅行健康安全,降低疫情跨境传播风险,根据7月20日中国民航局、海关总署、外交部联合发布公告要求,现对自乌兹别克斯坦直接或中转赴华的中、外籍旅客实施登机前核酸检测措施,具体办法如下:

自塔什干时间2020年9月10日0时起所有自乌兹别克斯坦出发搭乘定期商业航班赴华以及从第三国中转赴华的中、外籍乘客,须于登机前72小时内完成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并凭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向中国驻乌使馆申领带有“HS”标识的绿色核酸二维码(中国籍乘客)或健康状况声明书(外籍乘客)。航空公司在乘客登机前将查验绿色核酸码或健康状况声明书(临时航班核酸检测要求另行规定)。

核酸检测应于旅客登机前72小时内在中国驻乌使馆指定的检测机构完成(检测机构名单详见附件1)。机构名单因机构检测能力、水平、覆盖率等因素动态调整,请务必在检测时确认。

(具体步骤请查阅中国驻乌斯别克斯坦大使馆官方微信)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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