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15 13:08:14
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公安厅、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日前联合印发《黑龙江省中小学校“四零承诺”实施细则(修订)》,明确集体户口、产权不足100%产权证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依据,以进一步确保招生规范,推进教育公平。黑龙江省教育厅指出,集体户口和产权不足100%房产证的适龄学生,将由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置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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