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2020-05-18 18:50:09
每经编辑|赵庆

山东宁阳县人民政府网站18日下午发布了一则通知,通知称,《宁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疫情期间促进房地产合理消费的意见》(宁政办发〔2020〕14号)因部分条款内容与上级有关要求不符,经研究,决定不予执行。
5月18日消息,据媒体公开报道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委宣传部官方微信公号近日发布了“宁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疫情期间促进房地产合理消费的意见”。该意见从六个方面促进房地产销售,一是实行购房补贴。二是取消二手房限售期。三是保障网签户子女入学。四是降低首付额度。五是降低贷款利率。六是鼓励企业优惠打折销售。
如需转载请与《每日经济新闻》报社联系。
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报社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读者热线:4008890008
特别提醒:如果我们使用了您的图片,请作者与本站联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欢迎关注每日经济新闻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