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2020-03-14 16:42:05
今天(3月14日)下午,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举行第五十场新闻发布会。北京市政府副秘书长陈蓓介绍了境外回国人员诊治费用的相关政策。
陈蓓介绍,目前在新冠肺炎的诊治上,对境外回国人员。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回国过程中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或疑似病例的,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医保规定,报销后实施财政补助,个人不需要负担相关费用。
对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回国过程中被确诊为输入型的新冠肺炎病例或疑似病例的,原则上由患者个人负担。参加商业保险的人员,可按合同规定支付相关费用。经认定的困难人员发生的费用,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医疗救助。
如需转载请与《每日经济新闻》报社联系。
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报社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读者热线:4008890008
特别提醒:如果我们使用了您的图片,请作者与本站联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欢迎关注每日经济新闻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