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2-09 11:30:26
据宁波发布,鉴于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为进一步加强对发热、咳嗽人群的管理,有效阻断疫情的扩散和传播,根据宁波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自2020年2月9日起,全市所有零售药店一律暂停销售治疗发热、咳嗽类药品,有这些症状的患者应尽快到医院就诊,发热患者应去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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