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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对疫情进口物资实施免税政策

每日经济新闻 2020-02-03 15:59:13

为切实加强纳税人、缴费人办税缴费的安全防护,从税收方面支持疫情防控工作,成都市税务局将有针对性地,制定多项硬措施好办法。包括延长2月申报期至2月24日,拓展安全高效的“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以及对疫情进口物资实施免税政策等。

每经记者 黄名扬    每经编辑 杨欢

日前,《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成都市税务局获悉,为切实加强纳税人、缴费人办税缴费的安全防护,从税收方面支持疫情防控工作,成都市税务局将有针对性地,制定多项硬措施好办法。

具体而言,包括延长2月申报期至2月24日,拓展安全高效的“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以及对疫情进口物资实施免税政策等。

延长2月申报期

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第一位。1月31日,成都市税务局专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税务系统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意见》,积极做好全市税务系统,特别是办税缴费服务场所的疫情防控工作。

据了解,成都全市22个区(市)县税务局,严格按照地方党委政府对政务服务中心等窗口单位的具体要求,制定办税缴费服务场所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成都延长了全市申报纳税期限。

在全市范围内,成都对按月申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将2月份的法定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2月24日;若受疫情影响,2月份申报纳税期限延长后,办理仍有困难的,还可依法申请进一步延期。

与此同时,成都税务部门将提前采取相应措施,确保申报纳税期限延长后,纳税人的税控设备能够正常使用,增值税发票能够正常领用和开具。

3月31前发票寄递暂免邮费

“非必须、不进厅”,成都税务将引导绝大多数事项“全程网上办”。

据悉,当地纳税人和缴费人,可选择多种网络途径办理税费业务,或邮寄等“非接触式”资料送达途径。以此,来减少现场办税(费)次数,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的风险。

税务部门还与邮政部门联合决定,在3月31日前,还对选择邮寄方式领用发票的纳税人,全部免收邮寄费用。

此外,对于企业(个人)有特殊业务,确需到办税服务厅现场办理的,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成都税务号预约办税渠道提前预约。

成都市税务局将通过办税服务厅数字监控平台,实时展现各办税服务厅服务资源和纳税人流量,科学合理控制各时段人流量,对服务窗口实行间隔开放,并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以保持大厅空气流通,减少人员聚集,为纳税人和缴费人提供安全高效的线上线下办税缴费环境。

疫情进口物资免税

2月1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发布《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口物资免税政策的公告》。

对此,成都市税务部门将严格落实政策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至3月31日,实行更优惠的进口税收政策。对本公告项下免税进口物资,已征收的应免税款予以退还”。

其中,已征税进口且尚未申报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可凭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口物资增值税进项税额未抵扣证明》,向海关申请办理退还已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手续。

对于已申报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仅向海关申请办理退还已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消费税手续。

成都市税务局局长张津表示,当地税务系统针对疫情防控企业涉税业务,一律依法“特事特办”,对疫情防控物资企业所需发票按A级纳税人供应,鼓励社会各界支持疫情防控工作。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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