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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名股实债”等资金不得作为投资项目资本金

2019-11-27 17:26:35

中国政府网11月27日信息显示,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管理的通知》。其中指出,项目借贷资金和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股东借款、“名股实债”等资金,不得作为投资项目资本金。筹措投资项目资本金,不得违规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不得违反国家关于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相关要求。不得拖欠工程款。

责编 彭水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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