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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利华电曝操纵市场大案!董事长+前董秘+配资合谋,112个账户巨亏1.5亿落个10年禁入下场!

每日经济新闻 2019-11-25 23:22:39

这是一起事涉60后、70后、80后的操纵市场案件。时间跨度长,动用金额极高。

每经记者 王砚丹    每经编辑 吴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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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摄图网

 

临近年关,该算的账一起算,出来混总是要还。

日前,证监会网站公布了一起重大操纵市场案件,事涉金利华电。在长达两年半的时间,金利华电董事长赵坚、前董事会秘书楼金萍合谋、配资中介朱攀峰参与以拉抬“金利华电”股价获利或者维持“金利华电”价格为目的,控制利用112个证券账户,采用多种手段操纵、影响“金利华电”交易价格和交易量。最终赵坚、楼金萍被十年市场禁入,朱攀峰三年市场禁入。

这是一起事涉60后、70后、80后的操纵市场案件。时间跨度长,动用金额极高。

我们先来看看时间和人物。

时间:2015年10月8日至2018年4月27日。

出场人:赵坚,男,1964年2月出生,时任浙江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利华电)董事长,住址:浙江省东阳市巍山镇巍山社区。

楼金萍,女,1974年12月出生,住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

朱攀峰,男,1986年10月出生,住址: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

证监会经过查实后发现,2015年10月至2018年4月,金利华电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赵坚与前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楼金萍控制涉案109个证券账户,配资中介朱攀峰控制3个证券账户,共计112个证券账户(以下简称账户组)交易金利华电,其中99个证券账户通过配资关系(股票借款融资)由朱攀峰提供,13个证券账户由其他配资中介或亲属朋友提供。账户组的保证金、利息和部分交易资金实际来源于赵坚,结算资金和大部分盈利流向赵坚及其指定的银行账户,少部分流向楼金萍控制的银行账户。账户组的交易由赵坚、楼金萍决策并承担账户盈亏,由楼金萍亲自或者指令他人下单交易,朱攀峰使用其控制的3个证券账户决策下单,参与交易,维持股价。

简单概括就是:赵董事长提供保证金,朱攀峰给其配资,主要由楼金萍操作股票。

坐庄、对倒、内幕信息 四种手段操纵股价

但为何赵坚、楼金萍被处以长达十年的市场禁入?证监会披露的交易过程揭露了两人控盘金利华电程度之深。套用上世纪90年代流行的说法,那就是“坐庄”。

赵坚、楼金萍操纵金利华电的手法主要有四种:

第一种: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

根据证监会披露,2015年10月8日至2018年4月27日共有534个交易日,账户组共交易423天,累计买入成交8446.22万股,买入金额26.97亿元,累计卖出成交6335.90万股,卖出金额21.06亿元;持股占总股本比例超过5%的交易日共325天,最高持股占比为22.67%。

赵坚、楼金萍不但动用巨资违规买卖自家公司股票,更重要的是,他们的成交金额有时占金利华电总成交比例相当之高:

经证监会核查,上述期间账户组交易量占金利华电市场交易总量的平均比例为14.25%,账户组成交占比最高为87.21%。其中,账户组成交占比大于10%的交易日有176天,成交占比大于20%的交易日有109天,成交占比大于30%的交易日有67天,成交占比大于40%的交易日有38天,成交占比大于50%的交易日有23天。2018年3月26日至4月24日期间共计连续20个交易日,账户组成交占比为33.51%。

也就是说,最极端时候,赵坚、楼金萍日常成交占了金利华电二级市场总成交的近九成,几乎就他两交易,其他投资者都是看客。

第二种操纵手段:在控制的证券账户之间进行交易,俗称“对倒”。

2015年10月8日至2018年4月27日,账户组在控制的证券账户之间进行交易的交易日有184天,累计成交数量为2653万股。在控制的证券账户之间进行交易占市场成交量比例平均为14.87%,账户组对倒占比最高为84.75%。账户组对倒占比超过10%的交易日有87天,对倒占比超过20%的交易日有51天,对倒占比超过30%的交易日有31天。

2018年1月2日至1月29日共计连续20个交易日,账户组在控制的证券账户之间进行交易成交286.35万股,账户组对倒占比为20.25%。

第三种操纵手段:盘中拉抬。

经过证监会核查,2015年10月8日至2018年4月27日,账户组存在34次盘中拉抬股价行为,平均拉抬股价幅度为3.21%,盘中拉抬股价期间,平均买入成交量占市场总买入成交量的比例为84.86%,且存在反向卖出行为。

第四种操纵手段:利用信息优势交易。

赵坚作为金利华电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筹划、决策金利华电向文化产业转型过程中实施重大资产重组、股权转让等重大事项;并且为维持股价,在2018年2月存在人为控制金利华电停牌时点的行为。赵坚、楼金萍利用上述信息优势连续买卖金利华电股票,操纵金利华电交易价格和交易量。

操纵市场两年半却巨亏1.57亿元

赵坚、楼金萍操纵股价所带来的结果,是金利华电大涨大跌。然而,最终赵坚、楼金萍组成的“猪队友”交出了巨亏过亿的答卷。

2015年10月8日至2018年4月27日,金利华电价格上涨幅度为44.65%,股价振幅为170.30%。同期创业板指数下跌幅度为13.30%,振幅为64.56%;电气设备行业指数下跌幅度为8.31%,振幅为67.95%。金利华电价格涨幅偏离创业板指数走势57.95个百分点,偏离电气设备行业指数走势52.96个百分点;金利华电价格振幅偏离创业板指数振幅105.74个百分点,偏离电气设备行业指数振幅102.35个百分点。

证监会表示,截至2018年8月29日,账户组持有金利华电下降至7100股,累计亏损1.57亿元。上述违法事实,有证券账户资料、银行账户资料、询问笔录、上市公司公告、交易所相关数据信息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证监会指出,赵坚、楼金萍、朱攀峰违反《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所述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

其中,董事长赵坚是账户组的出资、控制、交易决策者,金利华电重大信息的筹划、决策者,是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的决策者,在本案中起主要作用,行为恶劣,情节较为严重。

楼金萍对账户组交易具有控制决策权,是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的组织、决策和实施者,在本案中起主要作用,行为恶劣,情节较为严重。

朱攀峰为赵坚、楼金萍提供交易资金、交易场所及设备,在控制的证券账户之间进行交易,是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的参与者和协助者,在本案中起次要作用,情节严重。

董事长喊冤:我不是操纵市场我是大股东增持

但是,三位当事人还是有申辩的权利的。证监会一并公告了三位的申辩。其中赵坚的申辩最搞笑:这不是操纵市场,我是大股东增持。

赵坚申辩意见主要有五项:第一,赵坚的行为本质系大股东增持,并无操纵证券市场的主观故意,申请不予处罚。其一,账户组持续买入时间长,呈现净买入特征,存在盘中拉抬且反向交易的交易日极少,且申辩人不知晓具体交易细节,操作人员陈某杭存在擅自买卖行为,申辩人行为系大股东增持;其二,没有利用短线交易获利的企图,也没有利用资金、信息优势操纵股价的主观故意。

第二,申辩人没有利用信息优势影响金利华电交易价格和交易量,没有控制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第三,2018年2月5日停牌时点由总经理朱某文决定,事先并不知情,并且股票停牌及相关信息披露均无违法情形。

第四,账户组中大量账户存在不再出借而被迫卖出的情形,应当扣除此类账户的交易,重新计算交易量及交易占比。

第五,不应采纳陈某杭询问笔录部分内容。

证监会答曰:第一,大股东增持有其独特的方法、途径和信息披露方式。其一,账户组在上述期间买入和卖出的天数均超过300天,其交易行为是以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进行连续买卖为主要特征的操纵市场行为,最终清仓出货,完成操纵的整个过程,是典型的操纵证券市场行为。其二,当事人利用资金优势、持股优势和信息优势连续买卖金利华电,成交占比高、在控制的证券账户之间进行交易持续时间长、交易量大,其操纵金利华电的行为混合了多种操纵手法,具有盘中拉抬股价或反向交易,利用资金、信息优势操纵股价的主观故意。

第二,赵坚作为金利华电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早已开始筹划金利华电转型,2015年10月至2018年4月,金利华电陆续发布与产业转型相关的重大事项公告,包括收购杭州信立传媒广告有限公司100%股权、收购中和德娱等。赵坚是上述重大事项的筹划者、参与者或决策者,其在上述重大事项公告前后,存在控制账户组利用信息优势进行连续买卖的行为。

第三,2018年1月31至2月2日,金利华电股价大幅下跌,为防止账户组爆仓,急需维持股价。2月4日,金利华电总经理朱某文参加中和德娱年会,向中和德娱总裁赵某芳表达了金利华电有收购中和德娱股权的意向,双方仅就交易价格做了简单口头交流,且朱某文未与中和德娱实际控制人赵某俊商谈相关事项,更未与中和德娱达成相关协议,在不具备正当停牌事由的情况下,赵坚决定金利华电停牌。2月5日,金利华电停牌并发布《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2月26日,金利华电复牌,当日股价涨幅为3.39%,账户组交易量占市场交易总量比例为58.86%。赵坚是此重大事项的决策者,控制信息披露的时点。

第四,赵坚所谓的账户被迫卖出,主要通过在控制的证券账户之间进行交易的方式完成,股票所有权并未转移。经测算,交易量及交易占比数据无误。

第五,询问笔录作为调查证据之一,需要客观证据予以佐证,陈某杭的询问笔录所述内容与其他证据吻合度高且有相关事实依据,证监会充分综合全案证据对本案予以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前董秘喊冤:我不决策不出资

前董秘楼金萍提出申辩意见则是,对账户组没有控制决策权,未实施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申请不予处罚。因为其一,她仅听从赵坚安排进行资金划转;其二,不决策账户交易,不出资,不承担账户组盈亏,不参与盈利分成。

经复核,证监会认为:赵坚和楼金萍对账户组具有共同控制和决策权,楼金萍的行为构成操纵市场。其一,根据银行流水、询问笔录等证据,赵坚和楼金萍是账户组的实际控制人。赵坚主要负责提供账户资金、安排部分银行账户隐匿资金线索,负责账户组交易决策;楼金萍主要负责出面对接配资业务和具体事项,安排大部分银行账户隐匿资金线索,并发出买卖指令或者亲自操作部分账户的买卖。其二,账户组部分盈利流向楼金萍个人银行账户并由楼金萍用于个人消费和理财。同时,楼金萍承认利用赵坚提供的资金,通过其亲戚朋友和其他配资中介提供的13个账户买入金利华电,且13个账户的交易决策均由楼金萍本人作出。另外,朱攀峰提供的“张某诚”“陈某”“杨某岗”“任某寿”等4个账户,也由楼金萍实际控制交易。

朱攀峰也提出了相关申辩,但依然被证监会驳回。证监会指出,朱攀峰长期从事股票配资业务,知晓赵坚、楼金萍在实施操纵金利华电股价的行为,依然为二人提供交易场所和交易设备等帮助。

最终,证监会决定:第一、对赵坚、楼金萍分别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第二,朱攀峰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对赵坚、楼金萍、朱攀峰共同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处以300万元的罚款,其中对赵坚处以150万元的罚款,对楼金萍处以120万元的罚款,对朱攀峰处以30万元的罚款。

赵坚家族一出接一出的“飙戏”

而从各种资料来看,赵坚家族在资本市场上,不但搞了一出长期操纵市场,直到目前还有各种大戏登场。

6月22日,在被立案调查后,赵坚辞去金利华电董事长、董事等职务。其妻吴兰燕于6月28日当选金利华电董事长,并接替了赵坚在董事会的其他职务。

然后,8月29日,金利华电将位于杭州市钱江新城高德置地中心1号楼1904室~1907室出售给赵坚与吴兰燕之子赵慧。转让房屋的建筑面积605.81平方米,成交价格约2000万元,较金利华电账面值1496.31万元增值392.18万元。

金利华电2018年巨亏1.78亿元、2019年1~6月延续亏损,按照创业板上市规则,如果今年再继续亏损,上市公司会面临很大的保壳压力。赵慧接盘后,金利华电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0.52万元,勉强扭亏。

而金利华电还有一出子告父的大戏:去年11月,赵坚另一子赵康起诉父亲赵坚,提请法院判令赵坚归还或支付之前因一些事项而支出的合计约5.52亿元的相关款项(含利息)。法院根据赵康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冻结了赵坚相关存款或查封其相应的财产。

不过,时隔一年多,该还的还是要还。赵坚被十年市场禁入,而公司仍然是赵坚家族的。对金利华电而言,主业不见起色,实际控制人各种“飙戏”,其未来如何走出困境备受资本市场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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