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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经专访华东政法大学数据法律研究中心主任高富平:要提高知识产权审查效率,实现审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

每日经济新闻 2019-11-25 19:58:25

高富平说,目前,知识产权学界有这样的讨论:知识产权也是成体系的,如果‌‌能制定一个知识产权的“基本法”,不仅可以把商标法、专利法和著作权法这三大法以及有关的法律都整合在一起,而且‌‌还‌‌有利于知识产权的保护。

每经记者 李可愚    每经编辑 陈星    

11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正式对外公布。《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此次发布的《意见》,是第一个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出台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纲领性文件。

《意见》针对落实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目标,提出了不少针对性措施,如“研究降低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入罪标准”“进一步压缩审查周期”“建立健全社会共治模式”等。

《意见》的发布将对当前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起到哪些作用?这些措施将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带来怎样的变化?《每日经济新闻》(以下简称“NBD”)记者就《意见》中涉及的多个重点,邀请知识产权专家、华东政法大学数据法律研究中心主任高富平进行了解读。

高富平 受访者提供

降低入罪门槛

NBD:在强化对知识产权的“严保护”方面,《意见》提出,要加大刑事打击力度,研究降低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入罪标准,提高量刑处罚力度。您认为这一系列措施,可以有效解决当前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的哪些痛点和难点?

高富平:这里提到的‌‌降低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入罪标准,是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一个重要‌‌手段。目前,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违法成本较小。过去,因为入罪标准高,很多情况在法律层面不构成犯罪。现在为了提升打击力度,提到了要降低入罪门槛,很多在现行法律框架下不构成犯罪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今后将构成犯罪。

此外,从目前司法实践看,有关方面已经通过出台一系列司法解释,使知识产权犯罪的入罪门槛有了适当的降低。不过我们也应看到,在不少法律条文中,对于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入罪标准的认定还比较模糊,这需要进行针对性改善。

比如说拿目前针对假冒专利的刑事处罚规定来说,我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从现行法律看,这一条文对于如何认定“假冒他人专利”,以及如何认定是否构成“情节严重”都没有给出明确的标准,显得有些弹性。

如果要严格执法,就需要在法律中写明有关指标和数额,以加强执法的操作性。这也就是《意见》提出的一系列措施的意义所在。

基础性法律可保护企业创新能力

NBD:我们注意到,《意见》提出“研究制定知识产权基础性法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这是继《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后,再次出现相同表述。您认为在当前专利法、著作权法等各项知识产权法律已经陆续出台的背景下,再提研究制定知识产权基础性法律的意义何在?一旦这样的“基本法”出台,将对未来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起到哪些作用?

高富平:‌‌目前,知识产权学界有这样的讨论:知识产权也是成体系的,如果‌‌能制定一个知识产权的“基本法”,不仅可以把商标法、专利法和著作权法这三大法以及有关的法律都整合在一起,而且‌‌还‌‌有利于知识产权的保护。

此外,还要注意一点,我们通常所说的知识产权‌‌所包括的专利权、著作权和商标权这三大内容,大家耳熟能详。‌‌但我认为,实际上知识产权不仅仅是这些大家能够看得见的东西,它更多的是各类企业和市场主体的一些看不见、拿不出的‌‌无形资产,反映的是企业的创新能力。如果一旦制定知识产权“基本法”,那么不但能实现‌‌法律本身的体系化,同时还‌‌可能给企业无形资产和创新能力的保护提供一个全面的解决方案。

我们还应该看到,在各类知识产权中,有一些是通过赋权的方式来保护的,比如著作权等权利;而另一些是通过救济来保护的,‌‌典型的案例就是“反不正当竞争”。我们通常讲,反不正当竞争‌‌是‌‌知识产权的兜底保护。‌‌所谓兜底保护,指的是其他法律保护不了的,‌‌都可以求助于‌‌反不正当竞争法来保护。如何处理这之间的关系,也需要知识产权基础性法律进行协调。

NBD:《意见》出台多项措施,聚焦做好知识产权的“快保护”工作。包括进一步压缩审查周期,提供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一站式”纠纷解决方案等。要实现知识产权“快保护”,我们还要做哪些工作?

高富平:提出“快保护”的意义在于快速赋权,更好保护知识产权。比如说,专利审查的周期‌‌有时最长能达到三年左右。如果要等待三年才能明确是不是能够获得专利,那知识产权本身就可能得不到保护。缩短时间、提高效率,的确是一个有效的保护方式。

目前,相关部门在提高效率方面已经做了很多工作,例如在各个片区都设了很多点,从事知识产权申请的受理工作,布局更加分散,从而提高效率。现在需要关注的是,如何提高知识产权审查过程的效率,‌‌更有效地利用网络和大数据等手段,把知识产权的数据库建设好,实现审查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

此外,近年来,有关部门在知识产权审查队伍的培育方面做了很多工作,这也可以助力效率的改善。我认为还要提高审查机构的运营效率,从而实现知识产权“快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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