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推荐

每经网首页 > 推荐 > 正文

上海崇明首起涉电子烟犯罪案宣判,两被告因非法经营被判刑

2019-11-15 14:56:33

据澎湃新闻,11月13日,上海崇明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院受理的首起涉电子烟犯罪案件,并当庭宣判。11月15日,记者从崇明法院获悉,该院判决被告人姜某甲、姜某乙构成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拘役四个月,缓刑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五千元。宣判后,两名被告人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崇明法院介绍,2018年起,被告人姜某甲在没有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出售电子烟牟利。在此过程中,被告人姜某乙按照被告人姜某甲的要求,为其打包电子烟并寄送快递。2018年10月16日,公安机关在上海某小区和某轿车内,当场查获被告人用于销售的Marlboro、HEETS、Fiit等品牌烟弹共计374条。经估价,上述烟弹价值人民币64743.14元。

责编 步静

特别提醒:如果我们使用了您的图片,请作者与本站联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欢迎关注每日经济新闻APP

每经经济新闻官方APP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