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03 22:36:24
易会满介绍,资本市场基础制度改革将引入科创板经验。在交易环节,放宽涨跌幅限制,配套完善盘中临时停牌、“价格笼子”等市场稳定机制。优化融资融券机制,促进多空平衡。在退市环节,创新退市方式,优化退市指标,简化退市流程。
一年时间里,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相关改革顺利落地,科创板平稳运行已满百天。证监会主席易会满接受了新华社、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财经频道记者专访。
以下是部分要点:
1、我们觉得不是简单地在资本市场增加一个板,而是通过这个板要完成两大使命,第一大使命是,如何利用资本市场的力量来推动经济的创新驱动;第二个利用科创板作为试验田,来推动资本市场的基本制度改革,发挥好试验田的作用。
2、科创板运行的总体判断是符合预期,基本平稳,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3、易会满介绍,资本市场基础制度改革将引入科创板经验。在交易环节,放宽涨跌幅限制,配套完善盘中临时停牌、“价格笼子”等市场稳定机制。优化融资融券机制,促进多空平衡。在退市环节,创新退市方式,优化退市指标,简化退市流程。
4、证监会主席易会满表示,加快推进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
5、证监会主席易会满表示,要尽快出台上市公司分拆上市规则。
6、“资本市场开放,不是为开放而开放,一方面是融入全球金融市场,更重要的是为了推进改革。”易会满说,开放的同时一定要加强风险的管控,做到“放得开、看得清、管得住”。
今日,新华社,央视报道了对证监会主席易会满的专访内容。
“从科创板开市以来的情况看,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效,可以用‘符合预期,基本平稳’8个字来评价。”证监会主席易会满说。
易会满表示,科创板运行的总体判断是符合预期,基本平稳,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科创板上市公司的价值,比较好地得到了体现,第一批25家上市包括后续上市的公司整个股价的上升,比发行价上升一倍以上,也是市场给这些公司的定价和价值的再发现;二是市场投资者比较踊跃;三是上市以后整个股价的变化比较合理,在一百天的交易里面,股票有上有下,都非常正常。有些公司有一定地回归跟分化,这也是博弈的结果;四是市场的秩序总体不错,在一百天的时间里面没有发现重大的违法违规。
根据上交所数据,40家科创板公司上市首日平均上涨150%,截至10月底,首批25只股票较发行价上涨约90%,股价趋于理性;开通科创板交易权限的投资者已有440多万;科创板日均成交金额142亿元,占同期沪深两市成交的3%,交易活跃度较高。
科创板改革取得哪些突破?易会满说,“试点注册制是科创板改革最大的制度突破,是整个资本市场改革的方向标。处在资本市场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地位。” “科创板的另一项重大突破在于支持了一批符合科创定位的企业上市,支持科技创新的效果初显。”“经过一段时间,相信科创板会培育出伟大的科技公司。”
“发挥科创板‘试验田’作用,不是简单照搬照抄。我们将统筹各层次市场的功能定位,结合市场实际,在充分评估论证、确保市场稳定前提下,稳妥有序推进改革。”易会满说。他表示,首先要稳步推行注册制,真正把选择权交给市场,更大程度提升资本市场资源配置效率。“加快推进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结合证券法修订,研究逐步推开。”
易会满介绍,资本市场基础制度改革将引入科创板经验。在发行承销环节,压实中介机构责任,形成以机构投资者为参与主体的询价、定价、配售等机制,实现新股发行市场化定价。在交易环节,放宽涨跌幅限制,配套完善盘中临时停牌、“价格笼子”等市场稳定机制。优化融资融券机制,促进多空平衡。在持续监管环节,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针对性,树立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监管理念。并购重组由交易所审核,涉及发行股票的,实施注册制。在退市环节,创新退市方式,优化退市指标,简化退市流程。
在接受专访时易会满说,部分论证充分、条件成熟的改革举措已陆续出台,目前正抓紧制定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行动计划,要尽快出台上市公司分拆上市规则,推动证券法修改,加强资本市场法治供给与投资者保护,加快转变证监会职能,进一步简政放权等。
在资本市场大力改革的背景下,存在着哪些投资机会呢?
山西证券认为,当前,资本市场改革措施密集出台,创业板、新三板改革提速,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逐步完善,券商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逐步深入,将会重塑资本市场格局,大型券商在未来的市场环境中拥有更多优势。建议投资者关注中信证券、华泰证券等大型券商。
中泰证券认为,资本市场改革背景下券商行业估值存在提升空间,持续看好龙头现代化投行转型发力。创业板预计迎来多项改革,新三板发行、分层管理、转板机制完善,券商作为中介机构有望充分受益于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
从周五的市场来看,券商板块发力,除了招商证券小跌之外,其余全部上涨,其中龙头中信证券上涨2.21%。
对于分拆上市方面的投资机会,机构又是怎样看的呢?
2019年8月23日,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
海通证券认为,本次规定对分拆条件要求包括上市公司盈利指标、拆分子公司规模占比、子公司的业务独立性、同业竞争、董监高持股及交叉任职、子公司业务来源等方面。监管方向与此前相关分拆规定比较类似,但此次条件更细致也更严格。与港交所分拆要求PN15相比,对盈利指标、关联人员持股比例、子公司规模占比的要求更高。此外本次规定对决策程序、信息披露及监管方面都提出了具体要求。
我们统计了分拆上市事件对母公司股价的影响,发现首次公告分拆时存在显著的公告效应,母公司股票在首次公告分拆后的15个交易日内平均取得了6.68%的绝对收益,5.23%的相对收益(A股/港股相对沪深 300 指数/恒生指数)。
按照《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中对上市时间、财务指标、处罚情况及行业限制要求初步筛选,我们得到符合要求的A股公司共646家,约占整体A股上市公司数量17.55%。
我们根据以下考量筛选可能存在分拆上市机会的A股标的:
(1)A股标的符合分拆上市征求意见稿中对上市时间、财务指标、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交易所公开谴责的规定。
(2)子公司为由A股上市公司控股的新三板挂牌公司。
(3)子公司符合科创板上市的基本要求,所处行业为科创板重点推荐领域。
(4)符合分拆上市征求意见稿中对子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在母公司合并报表中净利润占比不超过50%,净资产占比不超过30%的要求。
根据以上标准,我们筛选出14只分拆上市潜在标的: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新华社、央视、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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