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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经热评丨投资者不应为“康美药业们”的造假行为买单

每日经济新闻 2019-08-18 23:56:16

每经评论员 刘明涛

“有预谋、有组织,长期、系统实施财务造假行为。”近日,证监会对康美药业财务造假如是“定性”,这样的措辞十分罕见。

然而,随着拟对康美药业及马兴田等22名当事人予以行政处罚,并对6名当事人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等的披露,也不禁让人思考,在现行的法律法规下,这样的造假判罚是不是有点轻?

近年来,资本市场多项改革并进,加速与国际接轨,无论是加快对外开放还是多样化融资、提升上市公司质量等,都大大提高了A股在国际市场的影响力。然而,由于相关领域改革的深化和提速,部分监管处罚措施等难免暂时“跟不上节奏”,在这样的背景下,也导致部分怀有侥幸心理的企业进行“投机”,大大损坏A股形象。对此,有业内人士认为,应该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强化监管。

“犯事”的康美药业,一直以来的公司形象都是医药大白马,是基金等各类机构关注的焦点,一首《康美之恋》更是让其家喻户晓,谁能想到公司股价创新高不足一年时间被曝出丑闻,最终被定性系统财务造假!

实际上,在康美药业被调查期间,种种质疑声就没断过——

质疑审计单位,审计财务报表没有尽心尽职,未能提早发现问题。倘若公司有意造假,何况是药业如此专业的领域,要单凭审计一方力量,找到造假方刻意隐瞒的蛛丝马迹,显然不那么容易。

质疑券商研究员,研究时没有进行仔细推敲,出具报告风险提示不够,导致机构“错信”报告,进行资产配置!试想一下,没有孙悟空的火眼金睛,谁能一眼识破被美化的大白马?

归根结底,能让康美药业如此长期的忽悠、造假只能是他们负责人对证券法的漠视,而漠视的根本原因可能就是无视证券法的处罚条例。

根据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认定康美药业虚增营收逾200亿元、虚增货币资金887亿元!面对如此巨额的财务造假,康美药业遭遇顶格处罚60万元,并对主要负责人罚款以及终身证券市场禁入。

这样的处罚力度,在现行证券法来看的确是极其严格,但试想一下,康美负责人若早已通过不断的造假来进行敛财,区区几十万元对他们来说算什么?

事实上,他们的造假过程,也算间接对公司股价进行“操纵”,他们的预谋刻意美化公司财务报表,吸引几十万股民、诸多机构资金关注,使其股价能不断走强。若没有这些造假,会有一窝蜂的资金涌入吗?

短短一年多时间,康美药业市值蒸发超过1000亿元,这里面,藏了多少投资者的血与泪,投资者不应该为上市公司造假欺骗行为买单。

对比操纵股票动辄上亿元的处罚,财务造假的处罚仅仅几十万,这样的经济处罚,会有多少企业“一把手”当回事呢?而在国外成熟的金融市场,对于财务造假处罚是极其严厉的,无论是安然的财务造假案还是世通的会计丑闻事件,都对犯案主体进行了严惩,甚至是刑事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康美药业,还是康得新等,这些白马股的造假爆雷,无不对资本市场带来巨大的警示和思考:我们需要一次又一次“杀一儆百”的手段,来震慑那些试图“投机”的公司!

当前,中国正在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和扩大开放,在这一过程中,亟须进一步强化监管,亟须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同时也亟须更多的上市公司进一步“知法懂法守法”、敬畏法律,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推动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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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经评论员刘明涛 “有预谋、有组织,长期、系统实施财务造假行为。”近日,证监会对康美药业财务造假如是“定性”,这样的措辞十分罕见。 然而,随着拟对康美药业及马兴田等22名当事人予以行政处罚,并对6名当事人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等的披露,也不禁让人思考,在现行的法律法规下,这样的造假判罚是不是有点轻? 近年来,资本市场多项改革并进,加速与国际接轨,无论是加快对外开放还是多样化融资、提升上市公司质量等,都大大提高了A股在国际市场的影响力。然而,由于相关领域改革的深化和提速,部分监管处罚措施等难免暂时“跟不上节奏”,在这样的背景下,也导致部分怀有侥幸心理的企业进行“投机”,大大损坏A股形象。对此,有业内人士认为,应该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强化监管。 “犯事”的康美药业,一直以来的公司形象都是医药大白马,是基金等各类机构关注的焦点,一首《康美之恋》更是让其家喻户晓,谁能想到公司股价创新高不足一年时间被曝出丑闻,最终被定性系统财务造假! 实际上,在康美药业被调查期间,种种质疑声就没断过—— 质疑审计单位,审计财务报表没有尽心尽职,未能提早发现问题。倘若公司有意造假,何况是药业如此专业的领域,要单凭审计一方力量,找到造假方刻意隐瞒的蛛丝马迹,显然不那么容易。 质疑券商研究员,研究时没有进行仔细推敲,出具报告风险提示不够,导致机构“错信”报告,进行资产配置!试想一下,没有孙悟空的火眼金睛,谁能一眼识破被美化的大白马? 归根结底,能让康美药业如此长期的忽悠、造假只能是他们负责人对证券法的漠视,而漠视的根本原因可能就是无视证券法的处罚条例。 根据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认定康美药业虚增营收逾200亿元、虚增货币资金887亿元!面对如此巨额的财务造假,康美药业遭遇顶格处罚60万元,并对主要负责人罚款以及终身证券市场禁入。 这样的处罚力度,在现行证券法来看的确是极其严格,但试想一下,康美负责人若早已通过不断的造假来进行敛财,区区几十万元对他们来说算什么? 事实上,他们的造假过程,也算间接对公司股价进行“操纵”,他们的预谋刻意美化公司财务报表,吸引几十万股民、诸多机构资金关注,使其股价能不断走强。若没有这些造假,会有一窝蜂的资金涌入吗? 短短一年多时间,康美药业市值蒸发超过1000亿元,这里面,藏了多少投资者的血与泪,投资者不应该为上市公司造假欺骗行为买单。 对比操纵股票动辄上亿元的处罚,财务造假的处罚仅仅几十万,这样的经济处罚,会有多少企业“一把手”当回事呢?而在国外成熟的金融市场,对于财务造假处罚是极其严厉的,无论是安然的财务造假案还是世通的会计丑闻事件,都对犯案主体进行了严惩,甚至是刑事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康美药业,还是康得新等,这些白马股的造假爆雷,无不对资本市场带来巨大的警示和思考:我们需要一次又一次“杀一儆百”的手段,来震慑那些试图“投机”的公司! 当前,中国正在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和扩大开放,在这一过程中,亟须进一步强化监管,亟须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同时也亟须更多的上市公司进一步“知法懂法守法”、敬畏法律,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推动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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